【招标公告】福清核电雨废分离项目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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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清核电雨废分离项目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清核电雨废分离项目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雨废分离项目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 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 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清核电雨废分离项目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2.2 招标编号:BRR25-ZB2-ZB-002-021。
2.3 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环保要求,针对福清 1-6 号机组非放生产废水的排水系统进行分流改造,对二 类污染物超标废水进行废水处理设计,并对达到排放标准的非放生产废水统一收集、监测、排放,最终以实现不同废水分流排放目标为准。新敷设废水管道,实现雨废分流,在厂区新 建非放生产废水成套处理设施,用于各机组的非放生产废水的收集及处理。
2.4 招标范围
本次服务范围为福清核电雨废分离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土建、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
2.5 项目地点 福清核电站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2.6 服务期限/进度要求 本项目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建设工期 36 个月。
及建设期的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具体详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 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 程师注册证书(原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书)。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平台自动排查,如出现上述情况,中核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供应商不 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2)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 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 违约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核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支付凭证并保存提交,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 人才能获取采购文件。4.2 发售时间:2025 年 7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收款账号:11001016201052511677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简称+BRR25-ZB2-ZB-002-021”。
其他说明:文件费用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中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 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 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 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 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客服:021-61592300。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 ps://www.cnncecp.com)进行提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 年 8 月 6 日 9 时 30 分。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他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邮 箱:chinabrr0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 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他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 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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