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竞争性磋商-2025-JF141-厦门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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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厦门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竞争性磋商-2025-JF141-厦门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工程 可行性研究)-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2025-JF141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 联系方式: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厦门市厦门市莲前西路 281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359 号海晟国际大厦 24 层 2401 室 邮 编: 361004 网 址: https://fjjf.hyebid.cn/hyweb/fjjfEbid/index.do 电话/传真: ***/***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用厦门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1 项,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途、数量、简要技术 要求、招标项目性 质):
预算金额:935,466.07 元(人民币)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一)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 权书以及提供单位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 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 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 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三)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 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 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 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 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 条件要求。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声明函”。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评审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
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 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 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 为准。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包括公路,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三)“资格承诺函”要求: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第五章首次 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 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 点、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7:30 时止。 获取方式:(1)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359 号海晟国际大厦 24 层 2401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前台现场获取;(2)通过我司邮箱获取《购标一览表》(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费汇到我司账户,并将《购标流程表》及采购文件费截图发到我司邮箱)。邮寄获取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3)采用邮寄获取方式,则邮寄费 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报名联系人:***,电话:***;邮箱 2026886635@qq.com
采购文件售价:1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2025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359 号海晟国际大厦 24 层 24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和开启地点:2025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359 号海晟国际大厦 24 层 240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 名和电话:***,电话:*** 邮箱:fjjfzb@163.com
其他: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账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账 号: 40386001040033344 保证金联系人:罗女士 0592-5990719 电子邮箱:fjjf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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