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诚上广场商场电梯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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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诚上广场商场电梯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诚上广场商场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诚上广场商场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FJSY2025-CG029
项目名称:诚上广场商场电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计量单位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无机房乘客增设电梯 | 2 | 84 | 台 | 总价 | 无 |
| 2 | 无机房乘客电梯电梯 | 1 | 16 | 台 | 总价 | 无 |
| 3 | 商用扶梯 | 13 | 190 | 台 | 总价 | 无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无机房乘客增设电梯2台、无机房乘客电梯 1台、商用扶梯13台,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函件通知之日起100日完成现场安装(考虑进场施工条件,建设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函件通知为准)、调试、通过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组织现场考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投标人为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且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许可等级为B级(含)以上。已换新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许可参数应至少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客梯级别为B级(含)以上。已换新证的招标响应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许可级别B级(含)以上或许可参数至少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
(4)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将电梯货物外的钢结构施工部分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应满足: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注:①投标截止当日,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执行;②福建省内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资质有效期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执行;③福建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本项资质证书。若投标人具有本项资质的,可不进行分包但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未按本项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中标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服务质量负连带责任。
(5)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06月 28 日起至2025年07月 0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汇款凭据的截图(付款码见附件)(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获取采购文件电话:***、邮箱:3783346147 @qq.com。
4.售价(元):300元。
5.报名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 号:35050164600709726868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07 月 29 日09: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3.开标时间:2025年 07 月 29 日09: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变更,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asy-prt.com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2.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含笑大道1189号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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