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流县温郊乡半畲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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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流县温郊乡半畲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清流县温郊乡半畲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QL[2025]0508号
项目名称:清流县温郊乡半畲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5万元
采购需求:
|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 规格 | 委托价 (最高限价)元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第一包 | 清流县温郊乡半畲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投标人需具有城乡规划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资格承诺说明: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7、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7 日至2025年6月19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2号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 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20 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如有变更,采购单位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和工采通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汇款账号:
开户名: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开户行:福建宁化成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903131001001000011084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赵
电 话:***
4、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元。
| 谈判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
| 开户银行:福建宁化成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银行账号:9031310010010000110849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时间截止前转入。 4、投标时间截止前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将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5、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附上保证金的转账凭证。 |
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按原路退回。中标方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凭合同原件可向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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