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道高砂段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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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三明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道高砂段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售标截止时间:
提问截止时间:
开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国道高砂段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福建省三明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国道高砂段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邀请单位如下:三明市华锐工程有限公司、三明科力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鑫鹏贸易商行、沙县鑫宏远电子经营部、沙县友诚电子有限公司
    1、询价编号:SMDC【2025】031号
2、询价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一览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资格条款:
(1)法定条件:详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特定条件:无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合作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4)供应商不得与本次询价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后,谈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到开标现场。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询价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 6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三明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14D) 购买询价文件,售标联系人:小朱 17359861882。未经购买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询价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5、询价文件售价: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特快专递费到付,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本询价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公司,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
6、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三明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14D)。接收人:福建省三明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询价文件的凭证原件,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7、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6月1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福建省三明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14D)。(接收人:福建省三明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8、有关本次询价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smgzygcg.com/#/home)。
公告栏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
电  话:*** 联系人:***
询价代理机构:福建省三明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14D
电话:0598-5856500   15860869696  联系人:***
 
附:
采购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元)
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单位
备注
1
国道高砂段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采购项目
1项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
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允许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实际数量按实结算。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中标服务费、13%增值税(若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方案的设计费、材料费、安装费、机械费、运输费、安全施工费、税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报价金额精确到元。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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