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思明段)剩余砂石处置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5-06-07

【招标公告】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思明段)剩余砂石处置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市思明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思明段)剩余砂石处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编号

350203N2025J005

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思明段)剩余砂石处置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厦门市思明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厦门市

挂牌价格

***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11

挂牌日期

2025-06-06 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南起会展北站,北至嘉庚体育馆站(不含)。本次待处置的工程建设剩余砂石涉及云顶中路站、洪文站、前埔枢纽站、会展中心站、会展北站共5个站点,均位于思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因标的砂石尚未开挖,处于地下原状,受项目特性制约,无法开展现场清点核验工作。本次砂石处置的评估范围及数量,以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编制的《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思明段)剩余砂石处置项目评估报告》为依据。经该报告核定,项目区可利用砂层总量约122075.87m3,总含砂量约为96044.52m3,其中填砂方量约24849.40m3,填砂层平均含泥量(颗粒粒径<0.075mm大于5%)为5.5~32.9%,平均值为22.2%;中粗砂约97226.47m3,中粗砂层平均含泥量为7.5~40.41%,平均值为21.1%;该批工程建设剩余砂石由于砂层含泥量大于5%,无法直接用于建筑用砂,经洗砂处理后可作为建筑用砂综合利用。 竞买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自然人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或限制的竞买人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竞买。 (三)在竞价处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清运工期、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 (一)清运:竞得人负责按照工程总包方的要求,将总包方每天开采的工程建设剩余砂石清运出场,若需增加额外运输或工作,则由竞得人与工程总包方自行协商。标的物清运由竞得人自行组织,要严格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防范措施。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工程总包方的工程施工进度,须以包干自担风险全部清运出场地,若无法及时清运工程建设剩余砂石,工程总包方可直接自行处置,竞得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和索赔。因竞得人无法及时接运,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与总包方协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工程总包方增加的工程施工成本等),与处置人无关。 (二)安全生产要求: 1、竞得人清运过程中应遵守地方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厦门市交通、卫生、海域使用、港口、海洋、航标、规划、建设、城管、气象、地震、渔业与养殖、安全、海事、消防及环境、生态保护(包括白海豚自然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2、竞得人应切实做好有关社会关系协调与管理工作预案,根据工程实际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条件,及时建立健全工作构架,保证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积极、广泛、有效和合理地开展各种相关社会关系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及时正确地处理和应对各种矛盾、冲突、困难和问题,避免引发连锁性反应,确保清运过程中在安全、稳定、和谐和文明的环境中顺利推进。 3、竞得人在清运过程中不得将工程建设剩余砂石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和理由进行随意抛掷、倾倒、泄漏。 4、竞得人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国家、省、厦门市建设主管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提供并做好夜间、雷雨天、雾(霾)天、台(与季)风季节等特殊不利自然条件下清运使用的照明、灯光、警戒、通信等安全工作,并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和设施。 5、竞得人认真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自行负责清运作业的安全,若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火灾损失、治安案件、交通安全事故等;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出让方以及第三方损失的,竞得人应进行负责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三)工期 :剩余砂石清运工作由竞得人与施工总包方自行协商,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项目进度。 (四)清运标的物的用水、用电、车辆运输、可利用工程建设剩余砂石堆场、污水处理等相关行政审批由竞得人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运输与管理:竞得人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车辆进出管理规定,车辆证照必须合法齐全。若因竞得人违法运输或疏忽大意或存在环节瑕疵导致事故发生,除按违约责任论处之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包括赔偿)责任。 (六)竞得人因装运过程对公路或市政设施等造成损坏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包括赔偿)责任。 (七)有关约定: 1、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实际转让方量与调查方量可能存在偏差,出让方对实际转让可利工程建设剩余砂石方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得人风险自担,如有现状、数量、规格、品质等误差的,不影响成交价,不退补差价。竞得人已考虑了标的物装运及利用方式等相关联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竞得人在履约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者,按违约行为论处,并且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合同履约期间处理标的物费用由竞得人自筹,风险自担。 竞得人在清运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均与出让方无关,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监管职责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厦门市思明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及厦门思明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工作责任和监管职责:督促竞得人严格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等规定,督促竞得人依法依规按约定合同条款配合工程总包方作业 违约责任 (一)竞得人未在竞价结果公示7天后的1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还必须赔偿竞卖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即出让方再次处置该标的物的价款低于本次竞价成交价款的,竞得人应赔偿出让方再次处置价款与本次竞价成交价款的差额及追索该差额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二)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期限缴纳竞价成交价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延迟缴纳款额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逾期缴款超过10日,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增值税费及履约保证金,由出让方收缴国库,且竞得人还必须赔偿竞卖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即: 1、如出让方解除合同而再次处置标的物,再次处置价款低于本次竞价成交价款的,竞得人应赔偿委托方再次处置价款与本次竞价价款的差额。 2、如竞得人未按约定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和标的物再行交易产生的差额的,出让方为追索违约金和差额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三)其他违约情形及责任。竞得人出现本方案违约情形之一,出让方有权但不限于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成交价款; 2、没收履约保证金; 3、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还有其他约定的,还同时适用其他约定,即包含处置人为追索竞得人违约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 (四)处置人依约解除合同的,竞得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5个自然日内清场,到期场地遗留物均按废弃物处理。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福建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