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和县公安局数字督查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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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和县公安局数字督查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平和县公安局数字督查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平和县公安局数字督查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大同家园4幢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CGZZ-2025-007
项目名称:平和县公安局数字督查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 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不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5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大同家园4幢2楼(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部)
方式:现场或电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室店面。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室店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平和县公安局
地址: 平和县公安局
邮编:363607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大同家园4幢2楼
邮编: 363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平和县公安局数字督查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大同家园4幢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CGZZ-2025-007
项目名称:平和县公安局数字督查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 1 | 平和县公安局数字督查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 1 | ***.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 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不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5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大同家园4幢2楼(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部)
方式:现场或电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室店面。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室店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平和县公安局
地址: 平和县公安局
邮编:363607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大同家园4幢2楼
邮编: 363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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