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旗山校区嘉树园美食餐厅(部分区域)、桃李园美食餐厅及桃苑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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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旗山校区嘉树园美食餐厅(部分区域)、桃李园美食餐厅及桃苑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旗山校区嘉树园美食餐厅(部分区域)、桃李园美食餐厅及桃苑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旗山校区嘉树园美食餐厅(部分区域)、桃李园美食餐厅及桃苑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旗山校区嘉树园美食餐厅(部分区域)、桃李园美食餐厅及桃苑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GK]2025034
项目名称:旗山校区嘉树园美食餐厅(部分区域)、桃李园美食餐厅及桃苑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需求:
|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服务 要求 | 委托经营面积(㎡) | 委托经营期限 | 最低装修投入金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 1 | 旗山校区嘉树园美食餐厅(部分区域)场地委托经营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3000 | 合同约定起始时间至2030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 | 220 | 5 | | |
| 2 | 旗山校区桃李园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 | 约2800 | 合同约定起始时间至2030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 | 190 | 5 | | ||
| 3 | 旗山校区桃苑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 | 约2400 | 合同约定起始时间至2030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 | 150 | 5 | | ||
| 备注 | | 投标人须按采购包1、2、3投标,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3: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单位授权书 |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并提交投标人代表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 3 | 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地方多证合一的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 | 自主经营承诺函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必须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担风险,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或超出招标经营项目范围经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 |
| 10 | 信誉承诺函 | 投标人在以往的餐厅经营管理活动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或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 |
| 11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方式: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fjsdzb@163.com),招标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报名供应商邮箱,未办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89 0007 0000 1394
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福建师范大学采购招标网,网址https://cggl.fjn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30日
采购公告附件:
-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md5:810fdbeef9fd0c4318ee94f0bd6de5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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