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泉州闽光非机动车充电桩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泉州闽光非机动车充电桩服务项目【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泉州闽光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泉州闽光非机动车充电桩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泉州闽光询价书
编号:SG202504300056-1
泉州闽光拟在泉州闽光生活区安装智能充电装置,请参与报价单位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后予以报价。
1.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泉州闽光非机动车充电桩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及数量:泉州闽光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公司共有职工约2600人,共有25栋宿舍楼,泉州闽光生活区现有非机动车充电位266处。因部分充电装置损坏无法使用,职工反馈意见较大,加之设备迭代升级后,现有设备配件购买困难且修复成本高。为更好服务我司职工,此次拟重新选择一家合格非机动车充电桩合作方在泉州闽光生活区安装智能充电装置。详见附件2《泉州闽光非机动车充电桩服务项目技术要求》。
2.资格要求(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1一般要求:报价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的内容,能提供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明确包含充电桩设备安装或电气安装服务或相关电力设施安装等内容。
2.2业绩要求:报价人应提供至少1项相同或相似的充电桩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3报价人能提供检测机构颁发合格有效的充电桩产品检验报告。
2.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和分包。
2.5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报价人。
2.7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投标的: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员工,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青松交易电子平台获取,网址http://ecsp.fjsg.com.cn/ecsp-ui/。
3.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2日23:30前(节假日照常),登入青松交易电子平台报名(网址:http://ecsp.fjsg.com.cn/ecsp-ui,若已在青松交易电子平台注册,则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若是新用户,请先在青松交易电子平台上注册后登录),将报价人信息在【个人空间-公司基础信息】公司基本信息补充完整提交后至【首页交易大厅-->交易公告-->查看全部-->点击我要参与-->投标工作台-->阅读公告-->我要参与 】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询价文件。
3.3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网站首页“操作手册”或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未办理注册手续、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询价活动。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15:30。
4.2报价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青松交易电子平台完成网上报价(首页交易大厅-->我的项目-->投标工作台-->投标报价-->填写报价金额),同时将报价文件扫描上传(所有上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至青松交易电子平台(首页交易大厅-->我的项目-->投标工作台-->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网站首页“操作手册”或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
特别提醒: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人未完成网上报价、未上传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含营业执照、报价表、业绩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文件等),均视为无效标,询价人不予受理。
5.货物交货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6.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泉州闽光非机动车充电桩服务项目技术要求》的要求。
7.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年。
8.收费及结算方式
8.1采用电费、服务费分离方式,充电费用=基础电费+服务费,基础电价为0.55元/kwh。
8.2从正式具备向职工民众提供完整充电服务之日起,非机动车充电费用全数由报价人代收,报价人在次月10日前按实际用电量向询价人支付当月基础电费,报价人可持银行回执单到询价人财务部开具相应发票。
8.3服务费收益由报价人按实际用电量(元/kwh)收取。
9.报价方式及要求:按照《报价表》对单位用电量服务费(元/kwh)进行报价(每度电的服务费)。
10.合同履约保证金:报价人应支付履约保证金元10000元,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支付。
11.总工期:1个月。
12.询价人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6月4日10:00,集合地点:泉州闽光生活区大门,联系人:*** ***。报价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本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13.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4.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工程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0595-68869922
日期:2025.5.26
编号:SG202504300056-1
泉州闽光拟在泉州闽光生活区安装智能充电装置,请参与报价单位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后予以报价。
1.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泉州闽光非机动车充电桩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及数量:泉州闽光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公司共有职工约2600人,共有25栋宿舍楼,泉州闽光生活区现有非机动车充电位266处。因部分充电装置损坏无法使用,职工反馈意见较大,加之设备迭代升级后,现有设备配件购买困难且修复成本高。为更好服务我司职工,此次拟重新选择一家合格非机动车充电桩合作方在泉州闽光生活区安装智能充电装置。详见附件2《泉州闽光非机动车充电桩服务项目技术要求》。
2.资格要求(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1一般要求:报价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的内容,能提供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明确包含充电桩设备安装或电气安装服务或相关电力设施安装等内容。
2.2业绩要求:报价人应提供至少1项相同或相似的充电桩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3报价人能提供检测机构颁发合格有效的充电桩产品检验报告。
2.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和分包。
2.5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报价人。
2.7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投标的: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员工,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青松交易电子平台获取,网址http://ecsp.fjsg.com.cn/ecsp-ui/。
3.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2日23:30前(节假日照常),登入青松交易电子平台报名(网址:http://ecsp.fjsg.com.cn/ecsp-ui,若已在青松交易电子平台注册,则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若是新用户,请先在青松交易电子平台上注册后登录),将报价人信息在【个人空间-公司基础信息】公司基本信息补充完整提交后至【首页交易大厅-->交易公告-->查看全部-->点击我要参与-->投标工作台-->阅读公告-->我要参与 】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询价文件。
3.3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网站首页“操作手册”或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未办理注册手续、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询价活动。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15:30。
4.2报价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青松交易电子平台完成网上报价(首页交易大厅-->我的项目-->投标工作台-->投标报价-->填写报价金额),同时将报价文件扫描上传(所有上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至青松交易电子平台(首页交易大厅-->我的项目-->投标工作台-->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网站首页“操作手册”或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
特别提醒: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人未完成网上报价、未上传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含营业执照、报价表、业绩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文件等),均视为无效标,询价人不予受理。
5.货物交货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6.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泉州闽光非机动车充电桩服务项目技术要求》的要求。
7.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年。
8.收费及结算方式
8.1采用电费、服务费分离方式,充电费用=基础电费+服务费,基础电价为0.55元/kwh。
8.2从正式具备向职工民众提供完整充电服务之日起,非机动车充电费用全数由报价人代收,报价人在次月10日前按实际用电量向询价人支付当月基础电费,报价人可持银行回执单到询价人财务部开具相应发票。
8.3服务费收益由报价人按实际用电量(元/kwh)收取。
9.报价方式及要求:按照《报价表》对单位用电量服务费(元/kwh)进行报价(每度电的服务费)。
10.合同履约保证金:报价人应支付履约保证金元10000元,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支付。
11.总工期:1个月。
12.询价人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6月4日10:00,集合地点:泉州闽光生活区大门,联系人:*** ***。报价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本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13.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4.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工程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0595-68869922
日期: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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