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福建省长乐第五中学图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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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长乐第五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福建省长乐第五中学图书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福建省长乐第五中学图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5年福建省长乐第五中学图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Z[2025]招字第042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 资格承诺函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报名获取;或将所需获取的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zzjtgl@163.com。
7.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 上午09:3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6月12日 上午09:30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福建省长乐第五中学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大宏村宏新宅700号
邮编:350200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2.代理机构: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3.开户名称: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口支行
账号:5919 0583 3810 101
邮箱:fjzzjtgl@163.com
14.公告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附1:账户信息
| 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口支行 |
| 银行账号:5919 0583 3810 101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北京时间)以对公形式到达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采购包号)发送我司邮箱,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5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2025年福建省长乐第五中学图书采购项目 | 1 | ***.00 | 批 | 批发业 | 否 |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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