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华电宁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芹山、周宁大坝安全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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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华电宁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芹山、周宁大坝安全定期检查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华电宁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芹山、周宁大坝安全定期检查 发布时间:2025-05-06 15:16:14 一、采购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华电宁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芹山、周宁大坝安全定期检查 三、供应商: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四、公示开始时间:2025-05-06 15:13:54 五、公示结束时间:2025-05-09 15:13:54 六、公示周期:3天 七、采购内容: (1)根据芹山、周宁大坝日常监测监控成果和相关技术资料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分析)项目,主要包括芹山、周宁《大坝运行性态自评价报告》,为大坝定期检查提供支撑材料。 (2) 提供各专题报告咨询服务。 (3) 根据各专题研究成果和监测监控成果,综合分析大坝安全状况,组织编制《大坝运行性态自评价报告》。 (4) 提交《大坝运行性态自评价报告》,并通过定检专家组审定。 详见本项目/标段合同条款及附件、技术规范书等。。 八、直接采购理由: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或集团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以下简称定检)是国家能源局监管大坝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23号令)和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5]145号)规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评价导则》(DL/T5313-2014)等相关文件规定,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负责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电力企业应当按要求做好大坝运行安全评价相关工作,提供大坝运行总结报告、现场检查报告等自查成果,对大坝运行安全性态进行预判;按专家组确 十、法律法规依据: 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以下简称定检)是国家能源局监管大坝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23号令)和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5]145号)规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评价导则》(DL/T5313-2014)等相关文件规定,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负责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电力企业应当按要求做好大坝运行安全评价相关工作,提供大坝运行总结报告、现场检查报告等自查成果,对大坝运行安全性态进行预判;按专家组确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蔡畅 异议受理人电话:0591-38112960 异议受理人邮箱:34501201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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