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晋江市恒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恒晟公司交安材料类定点供应商(三期)招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恒晟公司交安材料类定点供应商(三期 三期)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 告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江市恒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恒晟公司
交安材料类定点供应商(三期)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
标。
1、招标编号:DHZB2025023
2、预算金额: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采购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
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
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 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
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
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
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
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
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
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
章。
6、报名
6.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和报名期限:2025年4月22日8:30至2025年5月12日17:30时止 时止。欲参加投标的投
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 时,下午14:30—17:30时报名 时报名。
6.2获取地点及方式: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
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获取。
6.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没有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 日15 :00时(北京时间 北京时间)。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
(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 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
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9、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信息发布媒体: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
11、采购人:晋江市恒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安海镇北环路26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2、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 | 恒晟公司交安材料类定点供应商(三 期)招标项目 | 1期 | ***.45 | 0 |
备注:
1、以上采购包预算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不含税单价及不含税总价,结算
时按实际采购数量乘以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加上实际的票面税金进行结算。
2、采购服务期内项目清单外品名需要增补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确认,如无法确认,招标人可
对外采购。
采购公告附件: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 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