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5-ZTH061-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5-04-19
【招标公告】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5-ZTH061-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采购公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5-ZTH061-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样品净
化浓缩仪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5-ZTH06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金额:45.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供应商若提供
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
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
(3)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第三方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
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兴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
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
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
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
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
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
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
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
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
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
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
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
位公章。
(5)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
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
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磋商
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
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
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备注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
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
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
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供应商不得
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供应商应通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供应商,其视为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
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
诺书)。
(8)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截止
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响应无效。供应商
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09 时00分到2025年04月25日17 时30分
获取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联
系人:沈小姐,联系电话:0592-5810409。 (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
七、其他
项目内容: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采购1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交付安装并通过验收。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整。
保证金、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
收款单位账户: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账号:4100024009200205339
邮
箱:xiamenzth@163.com
友情提醒: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报价文件。
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沈小姐, 0592-58104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68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xiamenzth@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qz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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