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6))商务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15

【招标公告】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6))商务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6)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6))商务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MTY2500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 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 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 6))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4日 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四层厦门天亚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四层厦门天亚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详见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9号桂山生产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四层 联系人:小陈 电 话: *** 电子邮件: 6735891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小呀多(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6))商务谈判公告 编号:XMTY25003 一、谈判信息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拟采用商务谈判方式,开展国网电动汽车福建 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6)项目采购。
序号场景名称
1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
2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2
3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3
4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3
5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4
6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5
二、谈判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并在谈判当日将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带至谈判现场 1、应答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驾驶员要求:提供不少于10名准驾车型C1及以上,服务商应委派年龄55周岁以下 专职司机。 4、自有产权车辆要求:应答人需提供不少于50辆自有产权车辆,提供的车辆应为20 20年1月1日后采购且公里数不超过25万公里,车况良好,外观无剐蹭,内饰舒适整洁。 需提供车辆清单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现场提供企业交管12123账户扫码进行登入查询 5、应答人应提供近3年不少于1个车辆租赁或车辆服务的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200 万。(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复印件)。 6、服务车辆的保险(含车船税)、年检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燃油费、洗车费等由 3
应答人承担。 7、应答人所提供的车辆应按要求通过采购方的车辆管理系统(如:国网e约车平台 等)进行车辆管理。 8、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 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报告; 9、其他要求: (1)应答人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商;或 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2)应答人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无 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商务谈判。 (4)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与我公司本次车辆转租项目,请于发布公告之日 起至2025年4月16日下午17:30之前,将《商务谈判邀请函回函》(格式详附件)发至邮 箱673589144@qq.com。 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格式要求提交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上午09:00。 2、谈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四层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3、纸质应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 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推荐成交方式 1、本次谈判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权重为50%,商务部分权重为10%、 价格部分权重为40%。 2、每个场景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二名成交候选人。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则 4 按评审价格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出现综合得分及评审价格均相同的, 则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 3、同一应答人最多只允许成交其中3个场景。当同一应答人在多个场景中的综合得 分均为最高时,则以场景1至场景6的顺序推荐其成交。当该应答人达到最大限授限额时 该应答人在其所投的剩余场景中,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成交 4、最终成交费率:每个场景准入服务商的最终管理费率的平均值为最终成交费率 若准入服务商不同意按照此费率成交,则视为放弃准入资格,按照排名依次推荐其他 服务商获得准入资格。 5、截至应答截止时间后,如每个场景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或经评审有效的应答人 少于3家,则该场景流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商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 rvice.com/)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9号桂山生产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四层 联系人:*** 电话: *** 备注: 1、应答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每个场景的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1.5%计 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计,封顶4000元。成交单位应在收到缴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 代理服务费汇至指定账户。 采购单位: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3日 6 附件1:技术规范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 技术服务规范书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 2025年4月 7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复杂的用车环境需要,提供多种车型,对各种用车场景进行覆盖,灵活应对 需求波动,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降低客户的购车成本和管理成本,以专业化的服务, 提高生产出行服务效率和安全性,服务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项目采用台班单价和公 里数单价,按月据实结算方式。 二、采购须知 1、报价方式:按分项清单报单价。 2、结算方式:按单价成交数量按实结算。 3、供货(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需求清单
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
1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 景11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服务方案,提供符合采购方服务 需求的各种车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如遇采购方大型活动、保供电、应急抢修等特殊 保障任务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相应车辆,及时响应满足采购方需求确 保完成任务。 2、供应商委派的驾驶员须具有与驾驶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并保证其为车辆配备的 专职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的驾驶经验,若配备的专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应及时予以更换。 4、如非采购方原因(车辆故障、车辆限行等)造成车辆停运,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免 费提供与原车属于相同级别/相同型号的替代用车。 5、采购方临时用车应提前1天,固定用车应提前2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 期限内,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到指定地点。 6、采购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及委派驾驶员进行检查、监督及 8
考核。供应商对采购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 情况向采购方反馈。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车辆应纳入采购方的车辆管理系统并接受采购方的管理及调度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所有服务车辆加装符 合系统要求的车载定位GPS 终端(车辆定位终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纳入车辆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定人定车的规定 严禁出私车或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丿 9、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调度数据做好对应的车辆及人员调度,并及时 反馈至车辆管理系统。 10、车辆及驾驶服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验收、审查合格后方可履行服务,相关信息 严格录入车辆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及时维护更新,确保各类信息数据齐全、准确。驾驶 服务人员应通过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司机端二维码进行APP下载,并在司机端APP中严格 按照要求进行接单操作。 11、驾驶服务人员应每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国家相关的交 通法律法规、观看事故录像视频、培训车辆驾驶技能以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培训等。每 年开展至少不少于一次的车辆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应急服务响应能力。 12、提供服务的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每完成一级、 二级维护的车辆,同时提交持有维修单位(二类及以上汽车修理厂)维修竣工验收的相 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车辆管理系统备案。 13、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制定车辆维护保养和年检计划,严格按行业 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各级维护、年检审验,保证提供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 合同约定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安全等条件,禁止使用检验不合格和带病车 辆。 14、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将服务车辆的洗车管理、加油管理、充电 管理、路桥消费管理、停车消费管理、ETC消费管理、保险管理、油/电卡管理、车辆事 故管理、车辆违章实时监控等信息统一接入车辆管理系统。 15、供应商需各明确1名总负责人,负责服务整体组织及协调。设置24小时用车服务 电话,并协助采购方根据用车需求做好出车计划安排。 9 16、采购方对供应商履约资质和履约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 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整改。正常条件下每季度供应商应向采购方进行一次用车情况汇报 供应商应当对合同项下内容工作情况向采购方进行汇报。如遇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特 f 殊重大项目用车等特殊情况,应按采购方要求增加汇报密度。 17、采购方应对供应商提交的业务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书面审核意见。但采 购方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的行为并不减轻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仍应对其 所提交最终文件的正确性、适用性、完整性负责。 18、合同履行期内,采购方应对供应商安排的上岗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及全程监管, 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等可能影响工作目标实现的人员,采 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人员调整的要求,但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供应商,以便供应商做出 相应的安排。 19、采购方应对供应商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如出现服务工作质量问题,采购 方先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对供应商不及时落 实通知整改要求的行为纳入服务考核。 20、采购方每季度最少应组织一次针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检查,检查供应商项目负 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全体驾驶员月度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填写抽查记录表,发现问 题及时督促整改。 21、采购方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办公环境、办公条 件、人员配置、自有车辆情况、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附件四),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 量。 22、采购方的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 责任。 23、供应商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约定内容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如供 应商自行转包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需求车型 两驱皮卡车、四驱皮卡车、两驱越野车、四驱越野车、客货两用车、面包车、商务 车、货车、新能源皮卡、新能源SUV。 六、场景分级 10 临时用车。 七、支付方式 1、本次服务项目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单价合同,按实结算,根据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 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于60日以对公转账的方式付款。 2、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服务费率按实结算,采购方收取服务费后,将剩余款项 按时支付给供应商。结算公式为:结算金额=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合同约定的服务费费率*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所签合同单价不变,即不因市场的价格或政 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八、结算依据 1、以车辆管理系统自动汇总数据为依据。 2、若采购方要求出差,住宿费按每晚180元结算。 3、根据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轨迹)等,供应商应及时对系 统生成的汇总数据进行核对,并按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进行开票结算。如有疑义应及时 反馈,采购方将予以核查。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信息准确的发票,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方无法抵扣的 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11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2 技术服务规范书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 2025年4月 12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复杂的用车环境需要,提供多种车型,对各种用车场景进行覆盖,灵活应对 需求波动,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降低客户的购车成本和管理成本,以专业化的服务, 提高生产出行服务效率和安全性,服务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项目采用台班单价和公 里数单价,按月据实结算方式。 二、采购须知 1、报价方式:按分项清单报单价。 2、结算方式:按单价成交数量按实结算。 3、供货(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需求清单
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
1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21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服务方案,提供符合采购方服务 需求的各种车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如遇采购方大型活动、保供电、应急抢修等特殊 保障任务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相应车辆,及时响应满足采购方需求确 保完成任务。 2、供应商委派的驾驶员须具有与驾驶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并保证其为车辆配备的 专职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的驾驶经验,若配备的专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应及时予以更换。 4、如非采购方原因(车辆故障、车辆限行等)造成车辆停运,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免 费提供与原车属于相同级别/相同型号的替代用车。 5、采购方临时用车应提前1天,固定用车应提前2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 期限内,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到指定地点。 6、采购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及委派驾驶员进行检查、监督及 考核。供应商对采购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 3
情况向采购方反馈。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车辆应纳入采购方的车辆管理系统并接受采购方的管理及调度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所有服务车辆加装符 O 合系统要求的车载定位GPS 终端(车辆定位终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纳入车辆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定人定车的规定 严禁出私车或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y 9、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调度数据做好对应的车辆及人员调度,并及时 反馈至车辆管理系统。 10、车辆及驾驶服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验收、审查合格后方可履行服务,相关信息 严格录入车辆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及时维护更新,确保各类信息数据齐全、准确。驾驶 服务人员应通过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司机端二维码进行APP下载,并在司机端APP中严格 按照要求进行接单操作。 11、驾驶服务人员应每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国家相关的交 通法律法规、观看事故录像视频、培训车辆驾驶技能以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培训等。每 年开展至少不少于一次的车辆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应急服务响应能力。 12、提供服务的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每完成一级、 二级维护的车辆,同时提交持有维修单位(二类及以上汽车修理厂)维修竣工验收的相 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车辆管理系统备案。 13、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制定车辆维护保养和年检计划,严格按行业 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各级维护、年检审验,保证提供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 合同约定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安全等条件,禁止使用检验不合格和带病车 辆。 14、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将服务车辆的洗车管理、加油管理、充电 管理、路桥消费管理、停车消费管理、ETC消费管理、保险管理、油/电卡管理、车辆事 故管理、车辆违章实时监控等信息统一接入车辆管理系统。 15、供应商需各明确1名总负责人,负责服务整体组织及协调。设置24小时用车服务 电话,并协助采购方根据用车需求做好出车计划安排。 16、采购方对供应商履约资质和履约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 14 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整改。正常条件下每季度供应商应向采购方进行一次用车情况汇报 供应商应当对合同项下内容工作情况向采购方进行汇报。如遇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特 f 殊重大项目用车等特殊情况,应按采购方要求增加汇报密度。 17、采购方应对供应商提交的业务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书面审核意见。但采 购方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的行为并不减轻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仍应对其 所提交最终文件的正确性、适用性、完整性负责。 18、合同履行期内,采购方应对供应商安排的上岗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及全程监管, 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等可能影响工作目标实现的人员,采 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人员调整的要求,但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供应商,以便供应商做出 相应的安排。 19、采购方应对供应商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如出现服务工作质量问题,采购 方先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对供应商不及时落 实通知整改要求的行为纳入服务考核。 20、采购方每季度最少应组织一次针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检查,检查供应商项目负 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全体驾驶员月度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填写抽查记录表,发现问 题及时督促整改。 21、采购方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办公环境、办公条 件、人员配置、自有车辆情况、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附件四),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 量。 22、采购方的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 责任。 23、供应商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约定内容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如供 应商自行转包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需求车型 皮卡车,车身价8-10万左右、越野车,车身价8-10万左右、越野车,车身价15- 20万左右、工程车9-11座 车身15-20万、面包车、商务车。 六、场景分级 临时用车。 15 七、支付方式 1、本次服务项目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单价合同,按实结算,根据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 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于60日以对公转账的方式付款。 2、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服务费率按实结算,采购方收取服务费后,将剩余款项 按时支付给供应商。结算公式为:结算金额=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合同约定的服务费费率*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所签合同单价不变,即不因市场的价格或政 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八、结算依据 1、以车辆管理系统自动汇总数据为依据。 2、若采购方要求出差,住宿费按每晚210元结算。 3、根据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轨迹)等,供应商应及时对系 统生成的汇总数据进行核对,并按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进行开票结算。如有疑义应及时 反馈,采购方将予以核查。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信息准确的发票,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方无法抵扣的 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16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3 技术服务规范书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 2025年4月 17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复杂的用车环境需要,提供多种车型,对各种用车场景进行覆盖,灵活应对 需求波动,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降低客户的购车成本和管理成本,以专业化的服务, 提高生产出行服务效率和安全性,服务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项目采用台班单价和公 里数单价,按月据实结算方式。 二、采购须知 1、报价方式:按分项清单报单价。 2、结算方式:按单价成交数量按实结算。 3、供货(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需求清单
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
1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 景31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服务方案,提供符合采购方服务 需求的各种车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如遇采购方大型活动、保供电、应急抢修等特殊 保障任务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相应车辆,及时响应满足采购方需求确 保完成任务。 2、供应商委派的驾驶员须具有与驾驶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并保证其为车辆配备的 专职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的驾驶经验,若配备的专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应及时予以更换。 4、如非采购方原因(车辆故障、车辆限行等)造成车辆停运,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免 费提供与原车属于相同级别/相同型号的替代用车。 5、采购方临时用车应提前1天,固定用车应提前2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 期限内,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到指定地点。 6、采购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及委派驾驶员进行检查、监督及 18
考核。供应商对采购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 情况向采购方反馈。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车辆应纳入采购方的车辆管理系统并接受采购方的管理及调度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所有服务车辆加装符 合系统要求的车载定位GPS 终端(车辆定位终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纳入车辆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定人定车的规定 严禁出私车或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9、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调度数据做好对应的车辆及人员调度,并及时 反馈至车辆管理系统。 10、车辆及驾驶服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验收、审查合格后方可履行服务,相关信息 严格录入车辆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及时维护更新,确保各类信息数据齐全、准确。驾驶 服务人员应通过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司机端二维码进行APP下载,并在司机端APP中严格 按照要求进行接单操作。 11、驾驶服务人员应每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国家相关的交 通法律法规、观看事故录像视频、培训车辆驾驶技能以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培训等。每 年开展至少不少于一次的车辆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应急服务响应能力。 12、提供服务的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每完成一级、 二级维护的车辆,同时提交持有维修单位(二类及以上汽车修理厂)维修竣工验收的相 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车辆管理系统备案。 13、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制定车辆维护保养和年检计划,严格按行业 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各级维护、年检审验,保证提供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 合同约定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安全等条件,禁止使用检验不合格和带病车 辆。 14、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将服务车辆的洗车管理、加油管理、充电 管理、路桥消费管理、停车消费管理、ETC消费管理、保险管理、油/电卡管理、车辆事 故管理、车辆违章实时监控等信息统一接入车辆管理系统。 15、供应商需各明确1名总负责人,负责服务整体组织及协调。设置24小时用车服务 电话,并协助采购方根据用车需求做好出车计划安排。 19 16、采购方对供应商履约资质和履约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 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整改。正常条件下每季度供应商应向采购方进行一次用车情况汇报 供应商应当对合同项下内容工作情况向采购方进行汇报。如遇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特 殊重大项目用车等特殊情况,应按采购方要求增加汇报密度。 17、采购方应对供应商提交的业务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书面审核意见。但采 购方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的行为并不减轻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仍应对其 所提交最终文件的正确性、适用性、完整性负责。 18、合同履行期内,采购方应对供应商安排的上岗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及全程监管, 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等可能影响工作目标实现的人员,采 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人员调整的要求,但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供应商,以便供应商做出 相应的安排。 19、采购方应对供应商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如出现服务工作质量问题,采购 方先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对供应商不及时落 实通知整改要求的行为纳入服务考核。 20、采购方每季度最少应组织一次针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检查,检查供应商项目负 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全体驾驶员月度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填写抽查记录表,发现问 题及时督促整改。 21、采购方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办公环境、办公条 件、人员配置、自有车辆情况、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附件四),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 量。 22、采购方的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 责任。 23、供应商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约定内容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如供 应商自行转包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需求车型 皮卡车、越野车、新能源SUV。 六、场景分级 临时用车。 20 七、支付方式 1、本次服务项目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单价合同,按实结算,根据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 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于60日以对公转账的方式付款。 2、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服务费率按实结算,采购方收取服务费后,将剩余款项 按时支付给供应商。结算公式为:结算金额=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合同约定的服务费费率*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所签合同单价不变,即不因市场的价格或政 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八、结算依据 1、以车辆管理系统自动汇总数据为依据。 4、若采购方要求出差,住宿费按每晚210元结算。 3、根据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轨迹)等,供应商应及时对系 统生成的汇总数据进行核对,并按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进行开票结算。如有疑义应及时 反馈,采购方将予以核查。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信息准确的发票,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方无法抵扣的 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21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4 技术服务规范书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 2025年4月 22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复杂的用车环境需要,提供多种车型,对各种用车场景进行覆盖,灵活应对 需求波动,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降低客户的购车成本和管理成本,以专业化的服务, 提高生产出行服务效率和安全性,服务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项目采用台班单价和公 里数单价,按月据实结算方式。 二、采购须知 1、报价方式:按分项清单报单价。 2、结算方式:按单价成交数量按实结算。 3、供货(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需求清单
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
1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 场景41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服务方案,提供符合采购方服务 需求的各种车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如遇采购方大型活动、保供电、应急抢修等特殊 保障任务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相应车辆,及时响应满足采购方需求确 保完成任务。 2、供应商委派的驾驶员须具有与驾驶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并保证其为车辆配备的 专职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的驾驶经验,若配备的专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应及时予以更换。 4、如非采购方原因(车辆故障、车辆限行等)造成车辆停运,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免 费提供与原车属于相同级别/相同型号的替代用车。 5、采购方临时用车应提前1天,固定用车应提前2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 期限内,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到指定地点。 6、采购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及委派驾驶员进行检查、监督及 23
考核。供应商对采购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 情况向采购方反馈。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车辆应纳入采购方的车辆管理系统并接受采购方的管理及调度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所有服务车辆加装符 o 合系统要求的车载定位GPS 终端(车辆定位终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纳入车辆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定人定车的规定 严禁出私车或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丿 9、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调度数据做好对应的车辆及人员调度,并及时 反馈至车辆管理系统。 10、车辆及驾驶服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验收、审查合格后方可履行服务,相关信息 严格录入车辆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及时维护更新,确保各类信息数据齐全、准确。驾驶 服务人员应通过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司机端二维码进行APP下载,并在司机端APP中严格 按照要求进行接单操作。 11、驾驶服务人员应每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国家相关的交 通法律法规、观看事故录像视频、培训车辆驾驶技能以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培训等。每 年开展至少不少于一次的车辆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应急服务响应能力。 12、提供服务的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每完成一级、 二级维护的车辆,同时提交持有维修单位(二类及以上汽车修理厂)维修竣工验收的相 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车辆管理系统备案。 13、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制定车辆维护保养和年检计划,严格按行业 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各级维护、年检审验,保证提供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 合同约定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安全等条件,禁止使用检验不合格和带病车 辆。 14、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将服务车辆的洗车管理、加油管理、充电 管理、路桥消费管理、停车消费管理、ETC消费管理、保险管理、油/电卡管理、车辆事 故管理、车辆违章实时监控等信息统一接入车辆管理系统。 15、供应商需各明确1名总负责人,负责服务整体组织及协调。设置24小时用车服务 电话,并协助采购方根据用车需求做好出车计划安排。 24 16、采购方对供应商履约资质和履约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 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整改。正常条件下每季度供应商应向采购方进行一次用车情况汇报 供应商应当对合同项下内容工作情况向采购方进行汇报。如遇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特 殊重大项目用车等特殊情况,应按采购方要求增加汇报密度。 17、采购方应对供应商提交的业务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书面审核意见。但采 购方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的行为并不减轻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仍应对其 所提交最终文件的正确性、适用性、完整性负责。 18、合同履行期内,采购方应对供应商安排的上岗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及全程监管, 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等可能影响工作目标实现的人员,采 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人员调整的要求,但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供应商,以便供应商做出 相应的安排。 19、采购方应对供应商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如出现服务工作质量问题,采购 方先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对供应商不及时落 实通知整改要求的行为纳入服务考核。 20、采购方每季度最少应组织一次针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检查,检查供应商项目负 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全体驾驶员月度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填写抽查记录表,发现问 题及时督促整改。 21、采购方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办公环境、办公条 件、人员配置、自有车辆情况、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附件四),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 量。 22、采购方的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 责任。 23、供应商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约定内容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如供 应商自行转包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需求车型 轿货两用车(0.5吨/斗式)、轿货两用车(0.5吨/厢式)、越野车(5座)、商务车 (7座)、客货两用车、纯电动皮卡。 六、场景分级 25 临时用车。 七、支付方式 1、本次服务项目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单价合同,按实结算,根据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 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于60日以对公转账的方式付款。 2、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服务费率按实结算,采购方收取服务费后,将剩余款项 按时支付给供应商。结算公式为:结算金额=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合同约定的服务费费率*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所签合同单价不变,即不因市场的价格或政 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八、结算依据 1、以车辆管理系统自动汇总数据为依据。 2、根据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轨迹)等,供应商应及时对系 统生成的汇总数据进行核对,并按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进行开票结算。如有疑义应及时 反馈,采购方将予以核查。 3、本场景报价不含住宿费;如因生产需要,确需发生住宿费,按照每天210元/天结 算。春节假期值班按每日2个台班核算、除夕日按3个台班核算(待班车辆),实际出车 车辆的费用除台班费用外,另公里数费用按实际行驶公里与成交单价核算。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信息准确的发票,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方无法抵扣的 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26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5 技术服务规范书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 2025年4月 27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复杂的用车环境需要,提供多种车型,对各种用车场景进行覆盖,灵活应对 需求波动,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降低客户的购车成本和管理成本,以专业化的服务, 提高生产出行服务效率和安全性,服务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项目采用台班单价和公 里数单价,按月据实结算方式。 二、采购须知 1、报价方式:按分项清单报单价。 2、结算方式:按单价成交数量按实结算。 3、供货(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需求清单
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
1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 场景51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服务方案,提供符合采购方服务 需求的各种车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如遇采购方大型活动、保供电、应急抢修等特殊 保障任务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相应车辆,及时响应满足采购方需求确 保完成任务。 2、供应商委派的驾驶员须具有与驾驶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并保证其为车辆配备的 专职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的驾驶经验,若配备的专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应及时予以更换。 4、如非采购方原因(车辆故障、车辆限行等)造成车辆停运,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免 费提供与原车属于相同级别/相同型号的替代用车。 5、采购方临时用车应提前1天,固定用车应提前2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 期限内,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到指定地点。 6、采购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及委派驾驶员进行检查、监督及 28
考核。供应商对采购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 情况向采购方反馈。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车辆应纳入采购方的车辆管理系统并接受采购方的管理及调度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所有服务车辆加装符 O 合系统要求的车载定位GPS 终端(车辆定位终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纳入车辆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定人定车的规定 严禁出私车或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J 9、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调度数据做好对应的车辆及人员调度,并及时 反馈至车辆管理系统。 10、车辆及驾驶服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验收、审查合格后方可履行服务,相关信息 严格录入车辆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及时维护更新,确保各类信息数据齐全、准确。驾驶 服务人员应通过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司机端二维码进行APP下载,并在司机端APP中严格 按照要求进行接单操作。 11、驾驶服务人员应每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国家相关的交 通法律法规、观看事故录像视频、培训车辆驾驶技能以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培训等。每 年开展至少不少于一次的车辆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应急服务响应能力。 12、提供服务的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每完成一级、 二级维护的车辆,同时提交持有维修单位(二类及以上汽车修理厂)维修竣工验收的相 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车辆管理系统备案。 13、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制定车辆维护保养和年检计划,严格按行业 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各级维护、年检审验,保证提供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 合同约定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安全等条件,禁止使用检验不合格和带病车 辆。 14、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将服务车辆的洗车管理、加油管理、充电 管理、路桥消费管理、停车消费管理、ETC消费管理、保险管理、油/电卡管理、车辆事 故管理、车辆违章实时监控等信息统一接入车辆管理系统。 15、供应商需各明确1名总负责人,负责服务整体组织及协调。设置24小时用车服务 电话,并协助采购方根据用车需求做好出车计划安排。 29 16、采购方对供应商履约资质和履约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 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整改。正常条件下每季度供应商应向采购方进行一次用车情况汇报 供应商应当对合同项下内容工作情况向采购方进行汇报。如遇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特 殊重大项目用车等特殊情况,应按采购方要求增加汇报密度。 17、采购方应对供应商提交的业务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书面审核意见。但采 购方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的行为并不减轻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仍应对其 所提交最终文件的正确性、适用性、完整性负责。 18、合同履行期内,采购方应对供应商安排的上岗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及全程监管, 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等可能影响工作目标实现的人员,采 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人员调整的要求,但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供应商,以便供应商做出 相应的安排。 19、采购方应对供应商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如出现服务工作质量问题,采购 方先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对供应商不及时落 实通知整改要求的行为纳入服务考核。 20、采购方每季度最少应组织一次针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检查,检查供应商项目负 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全体驾驶员月度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填写抽查记录表,发现问 题及时督促整改。 21、采购方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办公环境、办公条 件、人员配置、自有车辆情况、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附件四),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 量。 22、采购方的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 责任。 23、供应商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约定内容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如供 应商自行转包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需求车型 两驱皮卡车(封闭式)、四驱皮卡车(封闭式)、越野车、商务车、面包车、中型 客车(14座-20座)、大型客车(33座及以上)、货车、客货两用车。 六、场景分级 30 临时用车。 七、支付方式 1、本次服务项目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单价合同,按实结算,根据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 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于60日以对公转账的方式付款。 2、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服务费率按实结算,采购方收取服务费后,将剩余款项 按时支付给供应商。结算公式为:结算金额=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合同约定的服务费费率*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所签合同单价不变,即不因市场的价格或政 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八、结算依据 1、以车辆管理系统自动汇总数据为依据。 2、根据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轨迹)等,供应商应及时对系 统生成的汇总数据进行核对,并按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进行开票结算。如有疑义应及时 反馈,采购方将予以核查。 3、本场景报价不含住宿费;如因生产需要,确需发生住宿费,按照每天210元/天结 算。春节假期值班按每日2个台班核算、除夕日按3个台班核算(待班车辆), 实际出车 车辆的费用除台班费用外,另公里数费用按实际行驶公里与成交单价核算。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信息准确的发票,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方无法抵扣的 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31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6 技术服务规范书 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 2025年4月 32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复杂的用车环境需要,提供多种车型,对各种用车场景进行覆盖,灵活应对 需求波动,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降低客户的购车成本和管理成本,以专业化的服务, 提高生产出行服务效率和安全性,服务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项目采用台班单价和公 里数单价,按月据实结算方式。 二、采购须知 1、报价方式:按分项清单报单价。 2、结算方式:按单价成交数量按实结算。 3、供货(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需求清单
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
1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 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 景61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服务方案,提供符合采购方服务 需求的各种车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如遇采购方大型活动、保供电、应急抢修等特殊 保障任务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相应车辆,及时响应满足采购方需求确 保完成任务。 2、供应商委派的驾驶员须具有与驾驶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并保证其为车辆配备的 专职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的驾驶经验,若配备的专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应及时予以更换。 4、如非采购方原因(车辆故障、车辆限行等)造成车辆停运,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免 费提供与原车属于相同级别/相同型号的替代用车。 5、采购方临时用车应提前1天,固定用车应提前2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 期限内,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到指定地点。 6、采购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及委派驾驶员进行检查、监督及 33
考核。供应商对采购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 情况向采购方反馈。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车辆应纳入采购方的车辆管理系统并接受采购方的管理及调度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所有服务车辆加装符 O 合系统要求的车载定位GPS 终端(车辆定位终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纳入车辆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定人定车的规定 严禁出私车或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9、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调度数据做好对应的车辆及人员调度,并及时 反馈至车辆管理系统。 10、车辆及驾驶服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验收、审查合格后方可履行服务,相关信息 严格录入车辆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及时维护更新,确保各类信息数据齐全、准确。驾驶 服务人员应通过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司机端二维码进行APP下载,并在司机端APP中严格 按照要求进行接单操作。 11、驾驶服务人员应每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国家相关的交 通法律法规、观看事故录像视频、培训车辆驾驶技能以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培训等。每 年开展至少不少于一次的车辆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应急服务响应能力。 12、提供服务的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每完成一级、 二级维护的车辆,同时提交持有维修单位(二类及以上汽车修理厂)维修竣工验收的相 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车辆管理系统备案。 13、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制定车辆维护保养和年检计划,严格按行业 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各级维护、年检审验,保证提供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 合同约定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安全等条件,禁止使用检验不合格和带病车 辆。 14、供应商应按照车辆管理系统的要求,将服务车辆的洗车管理、加油管理、充电 管理、路桥消费管理、停车消费管理、ETC消费管理、保险管理、油/电卡管理、车辆事 故管理、车辆违章实时监控等信息统一接入车辆管理系统。 15、供应商需各明确1名总负责人,负责服务整体组织及协调。设置24小时用车服务 电话,并协助采购方根据用车需求做好出车计划安排。 34 16、采购方对供应商履约资质和履约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 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整改。正常条件下每季度供应商应向采购方进行一次用车情况汇报 供应商应当对合同项下内容工作情况向采购方进行汇报。如遇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特 殊重大项目用车等特殊情况,应按采购方要求增加汇报密度。 17、采购方应对供应商提交的业务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书面审核意见。但采 购方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的行为并不减轻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仍应对其 所提交最终文件的正确性、适用性、完整性负责。 18、合同履行期内,采购方应对供应商安排的上岗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及全程监管, 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等可能影响工作目标实现的人员,采 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人员调整的要求,但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供应商,以便供应商做出 相应的安排。 19、采购方应对供应商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如出现服务工作质量问题,采购 方先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对供应商不及时落 实通知整改要求的行为纳入服务考核。 20、采购方每季度最少应组织一次针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检查,检查供应商项目负 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全体驾驶员月度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填写抽查记录表,发现问 题及时督促整改。 21、采购方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办公环境、办公条 件、人员配置、自有车辆情况、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附件四), 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 量。 22、采购方的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 责任。 23、供应商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约定内容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如供 应商自行转包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需求车型 中型及以上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 六、场景分级 国家级会议保障用车、普通会议保障用车、零星租赁服务。 35 七、支付方式 1、本次服务项目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单价合同,按实结算,根据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 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于60日以对公转账的方式付款。 2、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服务费率按实结算,采购方收取服务费后,将剩余款项 按时支付给供应商。结算公式为:结算金额=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合同约定的服务费费率*车辆管理系统导出的结算金额。 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所签合同单价不变,即不因市场的价格或政 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八、结算依据 1、以车辆管理系统自动汇总数据为依据。 2、根据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轨迹)等,供应商应及时对系 统生成的汇总数据进行核对,并按系统提供的结算材料进行开票结算。如有疑义应及时 反馈,采购方将予以核查。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信息准确的发票,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方无法抵扣的 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36 附件2:评分标准 1、技术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评审要素评审内容
1.项目团队( 0-25分)调度人员(0- 5分),指派一名熟悉车辆管理的人员,作为项目的专职调度员(不作为驾驶员 ),专职调度员主要负责用车单位的日常回访、车辆超速处理、投诉及建议,完 全满足要求的得5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有效 的身份证、劳务合同及医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根据驾驶员的(驾驶证不低于C1,年龄不高于55周岁)数量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1.提供10名驾驶员的得5分; 2.在此基础上,每提供10名驾驶员的得5分;满分20分。
2.车辆配备状 1 况(0-30分)注:需提供驾驶员清单、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及驾驶员证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 不全不得分。 比较各应答人提交的车辆状况明细统计表,根据车辆数量、购置年限等配备状况 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1.提供50辆自2020年1月1日以后生产购置的公司自有产权车辆的得10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辆得5分,满分30分(需提供车辆清单及车辆行驶证复印 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3.提供同类项 目工作业绩( 0-30分)3.应答人需现场提供12123账号供查验。 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前,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 同类业绩的,得5分;每增加1个上述业绩加5分,满分30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服务类项目转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施工类项目劳 务分包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原件备查)。提供不全
4.安全保证方者不得分。谈判小组将保留要求应答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审过程中 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成交 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合同须体现时间、金额、签章 页> 根据应答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的安全保证方案【包含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②行 车安全、③预防性维护、④驾驶员安全教育】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
案(0-5分)内容与要点相符,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1.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第三者责任险情况进行打分,拟为本项目投入的第三者责 任险保额≥300万元得4分,3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元得2分,其他 情况不得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为本 项目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5.保险(0- 10分)2.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座位险(包含驾驶员座位)每座赔额情况进行打分,拟为 本项目投入的承运人责任险≥10万元得3分,1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5万元得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 标后为本项目购买座位险(包含驾驶员座位),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雇主责任险或意外险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提 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雇主责任险或意外险,格式自拟),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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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分。 38 2、商务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项目评分项目评分细则 不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 ;或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
1.诚信 评价( 0分)不良行为处 理情况通报 (-30- 0分)为,但最近一次受到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解除之日,距离投标截止日 超过3年【不扣分】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不良行为,且最近一次受到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解除之日 ,距离投标截止日超过2年但在3年以内(含)【扣5分】,其中,存在 行贿行为的【扣10分】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不良行为,且最近一次受到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解除之日 ,距离投标截止日超过1年但在2年以内(含)【扣10分】,其中,存 在行贿行为的【扣20分】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不良行为,且最近一次受到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解除之日
公共信用信 息报告、企 业信用信息 公示报告( -10-0分),距离投标截止日1年以内(含)【扣15分】,其中,存在行贿行为的 【扣30分】 不存在失信行为,或存在质量、诚信以外失信行为,情节轻微,行政 处罚罚款累计在1万元以下【不扣分】 存在质量、诚信以外失信行为,行政处罚罚款累计在1万元及以上30万 元以下【扣5分】 存在质量、诚信失信行为,或存在质量、诚信以外失信行为,但未纳
2.绿色 管理体 系评价 (10分 )绿色管理体 系认证 (0-10分)入失信黑名单,行政处罚罚款累计在30万元及以上【扣10分】 对国家级能源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环 境管理体系证书(有效期内)认证情况进行评价。 取得4项认证的得10分; 取得1-3项认证的得8分; 未取得认证的得0分。
4.企业 综合情 况(90 分)便捷性服务 (0-10分)承诺在中标后30天内,在项目需求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 ,得10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提供不得分。
财务状况( 0-40分)针对至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表 ,成立年限未满3年的,可提供近一年内或近两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 表),有提供1年材料的得12分,有提供2年材料的得25分,最高得分4 0分。未提供不得分。
突发施救时 间(0- 10分)对突发事件能及时响应,承诺1小时之内备用车辆能达到现场,若1小 时内备用车辆到达不了现场时,全车所载所有人员的交通费予以全额 报销的得10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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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近三年度以往服务单位对应答人的评价结果进行评分,95分及 服务评价( 以上或者优秀的,每份得5分,最高得30分。(需提供评价对应合同扫 0-30分) 描件) 3、价格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价格评分办法如下: A.计算基准价 计算进入谈判的应答人(M个)应答价格(费率)的最高价为基准价。 B.计算价格分: 价格得分=应答报价/基准价× 100 4、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权重+商务部分得分*权重+价格部分得分*权重 40 附件3:应答格式内容 商务谈判邀请函回函 采购单位: 现就贵公司 项目商务谈判邀请函的函复如下: 我公司有意向参加贵公司本次商务谈判。 特此函复。 公司名称: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商务谈判会议,并递交相关资料。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单位: 职务: 公司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报价函 项目名称: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2025-2027年e约车平台出行服务支撑场景(1-6) 项目编号:XMTY25003
序号场景名称最低控制价( 服务费率)应答费率半位:儿/八氏川 备注
13. 00 %%
备注:1、应答人可自行选择应答的场景,且应答费率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价(3.00%), 否则按无效应答处理。 2、应答费率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最终成交费率:每个场景准入服务商的最终管理费率的平均值为最终成交费率,若准 入服务商不同意按照此费率成交,则视为放弃准入资格,按照排名依次推荐其他服务商 获得准入资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应答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其他 (应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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