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清淤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10
【招标公告】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清淤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一清淤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一清淤工程和
人工湿地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泉招咨【2025】19号(安))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一清淤工程和人工
湿地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93.02 万元,招标人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清淤工程:需对双溪流域以及双溪汇流口-白濑坝址河段的底泥进行清理,
清淤长度总计约15.4km(其中双溪流域约9.3km,双溪汇流口-白濑坝址河段约6.1km)清淤
量共计约112697.25m³(其中双溪流域约 32196.73m³,双溪汇流口-白濑坝址河段约
80500.52m³),底泥经分、脱水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外运至具有污泥、淤泥处置资质的砖厂
制砖,底泥最终处置量共计约35419.01m³(其中双溪流域约11268.85 m³,双溪汇流口-白
濑坝址河段约24150.16 m³); (2)人工湿地工程:人工湿地工程总建设面积为19299m²
(约28.9 亩),总处理规模为 7500m³/d;人工湿地主要划分成两个区域进行建设,地块一建
设面积为10299m²,建设规模为4000m³/d;地块二建设面积为 9000m²,建设规模为3500m³/d,
人工湿地工程采用“植物格栅+表面流人工湿地”工艺净化河水。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51148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一清淤工程和人
工湿地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一清淤工程和人
工湿地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有效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工程
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
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同时具备水利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
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其他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
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8日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登录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qzgzcg.cn/)获取投
标码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清淤工程和人工
湿地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2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
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拨款及市级国企投资,项目
出资比例为市级财政拨款承担概算30%,
市级国企投资70%。招标人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
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
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一清淤工
程和人工湿地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 安溪县
2.3计划总投资: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114.88万元
2.4 建设规模:(1)清淤工程:需对双溪流域以及双溪汇流曰白濑坝址河段的底泥进行清
理,清淤长度总计约15.4km(其中双溪流域约9.3km,双溪汇流口-白濑坝址河段约6.1km)清
淤量共计约112697.25m³(其中双溪流域约32196.73m³,双溪汇流口-白濑坝址河段约
80500.52m³),底泥经分、脱水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外运至具有污泥、淤泥处置资质的砖厂
制砖,底泥最终处置量共计约35419.01m³(其中双溪流域约 11268.85m³,双溪汇流口-白
濑坝址河段约24150.16m³);(2)人工湿地工程:人工湿地工程总建设面积为19299m²
(约 28.9 亩),总处理规模为 7500m³/d;人工湿地主要划分成两个区域进行建设,地块一建
设面积为10299m²,建设规模为4000m³/d;地块二建设面积为 9000m²,建设规模为 3500m³/d,
人工湿地工程采用“植物格栅+表面流人工湿地”工艺净化河水。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11488
万元。
2.5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
结束之日止,施工工期计划为9个月,缺陷责任期计划为24个月。
2.6
项目管理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具体如下:
团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勘察(含测量(测绘)、初测、
定测、初勘、详勘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团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
初步设计及概算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
单、招标技术文件、设计变更)等后续设计服务(含绿色建筑及今后可能涉及到的各相关专
项设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
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规划验收备案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
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团工程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工程变更、全过程监督监
测、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
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完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
案移交等本项目工程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底泥清淤工程、人工湿地工程、施
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团工程其他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
价、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节能文件编制、项目节地评价文件编制、土壤污染调查、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等工程所需全部专题报告编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综合管网审批等前期所有报批报建等本工程建设实施过程所需的其他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
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环
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
上资质】;
(2)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同时具备水利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
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其他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
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家,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
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
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采用联
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团勘察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
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团设计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同时具
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可由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
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
理专业咨询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类似业绩”是指:
O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类似业绩”是
指:/。
3.5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投标人因不再符
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
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
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3日17时30分00秒前登录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
平台(网址 https://www.qzgzcg.cn/)获取投标码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4月29日12时00分00秒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
注:(1)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关联,若出现超时
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关联要求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https://www.qzgzcg.cn/)《关于投标单位项目保证金到账自助维护功能上线的通知》进
行。
(2)以电汇或转账形式(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汇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中,交纳
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
对应的账号,若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汇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进场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关联,
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关联要求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
台(https://www.qzgzcg.cn/)《关于投标单位项目保证金到账自助维护功能上线的通知》进
行。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500101040044134
(3)以电子保函形式(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提交,可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
台网站(官方网址:https://www.qzgzcg.cn)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服务
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在采购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
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热线电话:0595-968856。
(4)退还
①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
可无息原路退还;
②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
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招标人填写书面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
及中标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证明材料,列明需要进行退款的中标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齐全后提交采购平台,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投标保证
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④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
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2025 年4月30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本项目采
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
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
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如遇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
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7.2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2025年4月30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到泉州国
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或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
件使用投标码及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
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
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
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3 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单位
公章。
7.4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
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原件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后再扫描使用。
7.5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采用电子招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
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需个人签字或盖章处,若已办理个人
电子印章的,应直接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当在纸质文件上签字或
加盖印章后,以原件扫描的形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7.6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
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595-968856。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O
8.2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
附表第39条。
8.3 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至在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28天内无息退还
或撤销。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交易服务费及支付
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 版)》“二、工程服务类”
支付交易服务费(包括招标人应交的费用也由中标人支付),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服
务费至以下账户: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500101040044662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白濑乡长基村洋中288号,邮编:362400,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3层,邮编:362000,
电话:***,传真: 0595-22778333
联系人:***。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网址: https://www.qzgzcg.cn/
联系电话: 0595-968856
监督部门名称: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白濑乡长基村洋中288号
联系电话:0595-6879875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白濑乡长基村洋中28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blgczg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人: 陈清霞、黄针蓉
电 话: 0595-28161888
电子邮件: qzzbzx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负z冬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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