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枋洋村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枋洋村封侯社虾形山片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枋洋村封侯社虾形山片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工程采 购公告
枋洋村封侯社虾形山片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枋洋村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 商方式组织枋洋村封侯社虾形山片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 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枋洋村封侯社虾形山片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 ZHJ漳(采)-2025- 00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5(含暂列金额3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88797.88(含暂列金额38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 1 | 枋洋村封侯社虾形山片 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 升改造工程 | 1.00 | ***.75元(含暂列金 额38000元) | 项 | 建筑 业 | 否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 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 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特定资格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 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并盖供应商公章。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资格承诺函(若 有)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 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 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 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 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9日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水乡东路11号324室)
胆 壬/
151045
6.3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
售价:¥200 元(人民币)
6.4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
6.5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1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
(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6.4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
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采购人: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枋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泰区枋洋镇枋洋村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0.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乡东路11号324室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采购公告附件: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 伟 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