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天尾镇林山村南少林寺周边停车场公开租赁(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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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天尾镇林山村南少林寺周边停车场公开租赁(重新招标)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天尾镇林山村南少林寺周边停车场公开租赁(重新招标)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租,现欢迎具有资格的意向投标人前来参与报价。本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
2.2招租内容、规模:停车场总面积为6399.63平方米,停车位约207个,具体以现场实物为主。
2.3租赁期限:5年;
2.4 最低限价(年租金):人民币***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投标人。
3.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5年4月2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801室)报名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为无记名公开招租,报名材料费100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1.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人以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可采用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至指定账户或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账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2)投标人以经营者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必须以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账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个体工商户的账户缴纳,不得以经营者个人的名称缴纳。
(3)投标人以自然人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必须以自然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账户为准。
备注:须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以款到账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投标无效,不能参与报价。
6.1.2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3505016362070000081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公告其他说明: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 话:*** ;
联系人: ***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
电话:*** ;
联系人: *** 。
本招标项目西天尾镇林山村南少林寺周边停车场公开租赁(重新招标)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租,现欢迎具有资格的意向投标人前来参与报价。本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
2.2招租内容、规模:停车场总面积为6399.63平方米,停车位约207个,具体以现场实物为主。
2.3租赁期限:5年;
2.4 最低限价(年租金):人民币***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投标人。
3.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5年4月2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801室)报名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为无记名公开招租,报名材料费100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1.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人以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可采用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至指定账户或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账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2)投标人以经营者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必须以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账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个体工商户的账户缴纳,不得以经营者个人的名称缴纳。
(3)投标人以自然人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必须以自然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账户为准。
备注:须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以款到账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投标无效,不能参与报价。
6.1.2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3505016362070000081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公告其他说明: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 话:*** ;
联系人: ***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
电话:***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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