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宣传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宣传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石狮市 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宣传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 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宣传服务
2.项目编号: YXHCQZ-(CS)152025032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 口 | 采购包最高限 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宣传 服务 | 1(项) | 否 | *** | 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 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 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 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 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 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 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 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 处理。 |
本采购包属于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 10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 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供应商报名方式:凡愿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磋商文件报名期限内发送邮件至永信恒昌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邮箱yxhcgcgl@163.com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逾期或未登记报名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4月 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 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 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 采购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70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长福豪富华大厦七楼 项目联系人:
***/
***
财务联系人及电话:小陈/0595-22066356
电子邮箱:yxhcgcgl@163.com
附1:银行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
银行账号:152300100100925371 |
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
银行账号:152690100100174291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陈小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