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GT2025-QY008-厦门港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软件系统测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GT2025-QY008-厦门港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软件系统测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GT2025-QY008-厦门港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软件系统测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GT2025-QY008-厦门港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软件系统测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GT2025-QY008厦门港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软件系统测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合同包1预算:5万元;合同包2预算:9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厦门港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软件系统测评服务,采购预算:5万元,项目内容:厦门港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软件系统测评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02: 项目名称:厦门港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采购预算:9万元,项目内容:厦门港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授权委托书:a.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b.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承诺函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承诺函格式。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承诺函格式。 6、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声明函。 7、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二、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包02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授权委托书:a.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b.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承诺函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承诺函格式。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承诺函格式。 6、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声明函。 7、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公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中的供应商,供应商无需对此提供佐证。评审以磋商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https://www.oscca.gov.cn/sca/xwdt/2024-11/11/content_1061214.shtml。 三、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04-10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2人民币100元;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后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文件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04-14 15: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递交。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3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04-14 15:0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3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