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周宁县职专中专学校分校代建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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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周宁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言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周宁县职专中专学校分校代建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25]YXZB[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周宁县职专中专学校分校代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2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23〕2号)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述三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正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述四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④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管理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相应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更正内容:
原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2中: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23〕2号)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述三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述四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④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管理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相应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宁县教育局
地址:狮城镇安后村文安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言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富阳路66号香樟苑1幢1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言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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