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修缮提升工程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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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肖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修缮提升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修缮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修缮提升工 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肖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 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X-ZZ20250302 项目名称: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修缮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元(含暂列金25000元)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75元(含暂列金2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5元(含暂列金25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采购标的数量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 所属行业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 或要求谈判 保证金
1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办 案区修缮提升工程1 项建筑业详见谈判 文件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企业 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 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描述
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 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 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 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 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人员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 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上所属单位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 证明材料(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 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 <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 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采购包1 四、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1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 (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 为准。 (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直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获 取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名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2)获取地点及方式: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现场购买方式报名获取。 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4月02日09: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 和20栋1单元3001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02日09:30分,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3.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委托福建肖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活动,现邀请采购人及专家推荐受邀供应商前来参加。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靖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369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肖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 联系人:***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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