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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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1,098,000.00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于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人民法院送达平台邮政集约送达功能应用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23)7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集约送达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法明传(2023)1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并结合福建省法院司法集约送达服务的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步调等要求,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邮政”)目前作为协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送达工作、提供集约化送达服务的唯一主体,其还具有安全性高(邮件安全、信息对接安全)、网点覆盖广、传递时效快、售后服务有保障、服务经验丰富等优势。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作为福建邮政在厦门的下属服务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采购本项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祥吴一路3号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周彬
联系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
联系电话: 0592-2858285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表(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pdf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签到表(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pdf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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