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综合能源公司车辆租赁项目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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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福州市综合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综合能源公司车辆租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综合能源公司车辆租赁项目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2025-0002-FW)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综合能源公司车辆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附件,招标人为福州市综合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综合能源公司车辆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综合能源公司车辆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详见公告附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州市综合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综合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19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53774171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yznyzb88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假一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初 盖章) 综合能源公司车辆租赁项目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福州市综合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 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综合能源公司车辆租赁项目提交密封 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电子邮件报名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28日17:30 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盖章)(此 三样材料缺一不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yznyzb888@126.com报名并获取电子版 采购文件。应答人需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请按下 表填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邮箱信息以便成功接收到电子版采购文件。 报名登记表
序号采购编 号项目名称应答单 位联系 人联系电 话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必填)瑰 1 专用 22109
12025- 0002-FW综合能源公 司车辆租赁 项目XX公司张三
3.2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不提供纸质采 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费用。 截止报名前2小时仍不能下载采购文件请联系:***:***(上午8: 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不予接听)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02日09:00;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电话 谈判时间为开评审时间当日,如有变更以现场通知为准。 4.2不接受现场递交及现场报价,只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请各应答 人合理安排时间,务必确保在2025年04月02日09:00前送达指定地点。未送达或 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谈判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以及 其它变更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 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δoc=03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 号采购编 号项目名称资格业绩要求开评审时 间
12025-(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采购项目应答。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 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 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 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 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 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 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 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综合能源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 公司车辆北京时间2 025年04月 02日9:00
0002-FW 租赁项目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 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 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 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 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7)近5年,应答入具有车辆租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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