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复印纸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公告】福建省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复印纸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复印纸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复印纸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10120240000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征集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1、原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中的六、本项目评审方法
采购包11:
价格扣除
更正为:
采购包11:
价格扣除
2、原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中的三、评审程序
采购包18:
更正为:
采购包18:
3、原征集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的二、技术参数中的其他要求增加:
注:合同包1采购标的对应品目号为1-1、合同包2采购标的对应品目号为2-1,以此类推。
4、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2-17 09:15:00,更正为:2025-03-04 09:15: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2-17 09:15:00,更正为:2025-03-04 09:15:00。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货物类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标的所提供的产品,存在供应商委托其它企业进行代工生产、贴牌销售以及生产企业与所使用的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所属企业不一致情况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请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特别注意,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方式:系统问题400-161-2666,征集文件咨询***,评审咨询83355031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方式:系统问题400-161-2666,征集文件咨询***,评审咨询8335503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征集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02月14日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复印纸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10120240000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征集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1、原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中的六、本项目评审方法
采购包11:
价格扣除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比例 | 说明 | 关联格式 |
| 2 | 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 节能、环保产品 | 15.00% | 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更正为:
采购包11:
价格扣除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比例 | 说明 | 关联格式 |
| 2 | 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 节能、环保产品 | 15.00% | 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 |
2、原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中的三、评审程序
采购包18: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具体要求 | 响应格式 |
| 1 | 一般情形 | 1、违反征集文件中载明“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 2、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3、供应商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要求,其响应无效。 | 产品技术参数 中小企业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封面 产品市场在售承诺函 |
更正为:
采购包18: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具体要求 | 响应格式 |
| 1 | 一般情形 | 1、违反征集文件中载明“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 2、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3、供应商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要求,其响应无效。 | 产品技术参数 商务应答表 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封面 产品市场在售承诺函 |
3、原征集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的二、技术参数中的其他要求增加:
注:合同包1采购标的对应品目号为1-1、合同包2采购标的对应品目号为2-1,以此类推。
4、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2-17 09:15:00,更正为:2025-03-04 09:15: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2-17 09:15:00,更正为:2025-03-04 09:15:00。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货物类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标的所提供的产品,存在供应商委托其它企业进行代工生产、贴牌销售以及生产企业与所使用的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所属企业不一致情况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请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特别注意,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方式:系统问题400-161-2666,征集文件咨询***,评审咨询83355031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方式:系统问题400-161-2666,征集文件咨询***,评审咨询8335503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征集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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