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两院区食堂委托(承包)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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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福州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两院区食堂委托(承包)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福州春华大酒楼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2024FZXH101(招标文件编号:2024FZXH10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两院区食堂委托(承包)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春华大酒楼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5号久策大厦B座3层 301 室
中标(成交)金额:58.323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瑞英、张允赏、叶建鸿、陈明华、陈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根据以下标准收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内的按1.5%计算。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服务费账号:35050188400000000802,开户名称: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大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74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福建源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对9.7条款进行专项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要求提供专项承诺,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①项目一般情形: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情形,故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中标人为:福州春华大酒楼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7.7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仓山区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2层210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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