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国际博览中心屋顶1.15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5-01-27

【招标公告】厦门国际博览中心屋顶1.15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厦门国际博览中心屋顶1.15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厦门国际博览中心屋顶1.15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FZXM-GC招(2025)001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国际博览中心屋顶1.15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6.253643万元,招 标人为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大道598号,选取北侧仓库屋顶安装光伏 组件,光伏安装直流侧容量暂估约1.155MWp,具体实际方案和容量需中标单位 中标后将包含但不限于屋顶组件布置和电缆路径等深化方案报发包人和厂区方 审核,以最终确定方案为准。厂区拟安装建筑屋顶为彩钢瓦屋顶,光伏系统结 构主要为铝合金支架,屋顶敷设采用普通组件1155kW。本工程自发自用余电上 网,并网等级为0.4kV,通过电缆桥架/埋管引至厂区内配电室低压母线并网, 暂定3个并网点。最终接入方案以当地电网批复为准。以上安装容量为初步设计 容量,具体实施以中标人承装容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厦门国际博览中心屋顶1.15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厦门国际博览中心屋顶1.15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 质: (1)设计资质要求:电力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人应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联合体 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 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②电力 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③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三项要求满足其 中任意一项即可。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 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 格、职称要求等)。 3.3.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 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 程师执业资格或②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③具备有效的一级机 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上三项要求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 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 并网的单体装机容量不低于0.77MWp的类似光伏项目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 并网的单体装机容量不低于0.77MWp的类似光伏项目。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 履行纳税义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 心南区215室)现场购买或非现场获取(非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标书获取联系表》发送至fzxmgs_2017@163.com, 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 南区21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 南区215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20层之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215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fzxmgs_201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国际博览中心屋顶1.15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厦门鹭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厦门海翼地 产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报价限价:单价3.25元/Wp,总价***.43元 (按照直流侧容量计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大道598号,选取北侧仓库屋顶安装 光伏组件,光伏安装直流侧容量暂估约1.155MWp,具体实际方案和容量需中标单位中标 后将包含但不限于屋顶组件布置和电缆路径等深化方案报发包人和厂区方审核,以最终 确定方案为准。厂区拟安装建筑屋顶为彩钢瓦屋顶,光伏系统结构主要为铝合金支架, 屋顶敷设采用普通组件1155kW。本工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等级为0.4kV,通过电缆 桥架/埋管引至厂区内配电室低压母线并网,暂定3个并网点。最终接入方案以当地电网 批复为准。以上安装容量为初步设计容量,具体实施以中标人承装容量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电力工程_;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人须完成使完工并交付后 的本合同项下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能够达到国家及行业的强制性验收规范、满足政府主 管机构及电网入网和发包人在本合同中的要求而需要实施的所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施工 图设计、荷载报告、竣工图、技术文件编制、技术服务以及为保证本电站正常建设、调 试、验收所需全部工程和技术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结构安装方案及 其相对应的必要技术方案。经招标方初步评估,本项目不需要屋面加固,但投标人中标 后应对屋面原结构承载能力做专题论证报告,报告结论需明确该屋面原结构设计是否符 合光伏安装的安全要求,并确定是否需要采用加固措施。(2)施工调试范围:场内及外 送工程四通一平,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试验及调试。本项目工程施工调试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本项目电站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的相关工程 及围栏内相关的附属工程,相关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并满足项目验收 条件。(3)设备供货范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完成工程(包含外送工程)所 需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辅材等(包含但不仅限于组件、逆变器、支架、开关柜、 电缆、综合自动化系统、调度通信接入、故障录波、谐波治理装置、无功补偿等)的采 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管理。投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应与电站设计及接入系统 一致,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参数及品牌需得到业主认可,并满足电站稳定运行和移 交、验收的要求。(4)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以及试运 行验收通过后的质保责任及缺陷责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单价3.25元/Wp,总价***.43元。 备注:投标人所报的单价报价、总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和最高总 价限价;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①提供施工图图 纸: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提供。②全容量并网送电完成时间:开工日期120天内 完成;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的日期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_/;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最新版《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及其他国家、省、市和行业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及其他 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原装的材料和 设备,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上述标 准(规范)在项目执行期内有更新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电力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 应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 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②电力工程相关专业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③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三项要求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项目负责人可 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 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3.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 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②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③具备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以上三项要求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3.4.投标入(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 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 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项目投标截 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并网的单体装机容量不 低于0.77MWp的类似光伏项目。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 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并网的单体装机容量不低于0.77MWp的 类似光伏项目。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 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 年02月10日17时00分00秒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 心南区215室)购买招标文件(含清单等附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万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或提交保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02月21日09时00分0 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 华中心南区215室)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招标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履约担保的要求 7.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00%; 7.2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等开具的见索即付的国有银行保函提交。 7.3履约担保期限:中标人在收到开工令后至第一次付款申请前提供合同总金额10% 的履约保函,或者缴纳人民币同等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期限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 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如工程实际工期超过 担保有效期,中标人须无条件将履约保函有效期延长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 日,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20层之一 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_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215室,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fzxmgs 2017@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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