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答疑纪要[第(1)次]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5-01-25

【招标公告】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答疑纪要[第(1)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将乐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四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关于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 四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 “17.3.1.2 本项目工程费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如下:(2)施工图预算经将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 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则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施工进度款依据审核并经财政局批复后 的工程价款支付至80%(工程施工进度款=审定预算单价×承包人的下浮系数×实际完成工程量)。施工图 预算审核通过前已施工的,则按审定预算单价调整已完成合同施工价款,进度款支付如下:①如调整后已 完成合同施工价款×80%-发包人已支付的施工进度款大于零,未付部分在下月施工进度款中一并支付;② 如调整后已完成合同施工价款×80%-发包人已支付的施工进度款小于零,超付部分在后续月份施工进度款 中扣除。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由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申请月度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在14个日历 天内进行核准并支付该月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每个单位工程完工结算书后14个日历天 内支付经将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确认每个单位工程预算总价 的90%。”更改为“17.3.1.2 本项目工程费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如下:(2)施工图预算经将乐县财政投资 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则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施工进度款依据审核 并经财政局批复后的工程价款支付至80%(工程施工进度款=审定预算单价×承包人的下浮系数×实际完成 工程量)。施工图预算审核通过前已施工的,则按审定预算单价调整已完成合同施工价款,进度款支付如 下:① 如调整后已完成合同施工价款×80%-发包人已支付的施工进度款大于零,未付部分在下月施工进 度款中一并支付;② 如调整后已完成合同施工价款×80%-发包人已支付的施工进度款小于零,超付部分 在后续月份施工进度款中扣除。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由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申请月度工程进度 款,发包人在14个日历天内进行核准并支付该月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每个单位工程完 工结算书后14个日历天内支付经将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确认 每个单位工程预算总价的80%。”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将乐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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