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购买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食堂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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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购买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食堂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购买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食堂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C-ZB-G-2025-01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购买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食堂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8.4800万元,招标人为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08.48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购买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食堂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购买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食堂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
标人;
1.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1.8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的书面承诺;
1.1.9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1.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
(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
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
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
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
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
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9)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内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闽兴工贸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的书面承诺函”。
(10)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
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
注2: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
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应准备好
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
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
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4日08时00分到2025年02月10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购买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食堂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
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G-2025-011
项目名称:购买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食堂服务
预算金额:108.48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8.4800 万元
采购需求所有服务人员均需持有《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不得患有不合适从事餐:饮业
的其他疾病。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
标人;
1.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4 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1.8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的书面承诺;
1.1.9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1.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l:
(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
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
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
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
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
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9)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内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闽兴工贸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的书面承诺函”.
(10)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
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
注2: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
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应准备好
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
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
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投标文件可至现场
报名领取。(3)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
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7日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期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
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黄丽婷、黄梅/***)、负责人(林秀晶、
吴晓君、李水清、邱枫林/0591-833933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8339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83393312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3393301@163.com
·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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