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路南侧灯星经济发展中心企业综合楼三楼招租项目(五次招标)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5-01-08
【招标公告】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路南侧灯星经济发展中心企业综合楼三楼招租项目(五次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丰泽区灯星经济发展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路南侧灯星经济发展中心企业综合楼三楼招租项目(五次招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路南侧灯星经济发展中心企业综合楼三楼招租项目
(五次招标)
(招标编号:HCQZ20***-031 )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路南侧灯星经济发展中心企业综合楼三楼招租项目(五次
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元/m²/月(不含
税),招标人为泉州市丰泽区灯星经济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路南侧灯星经济发展中心企业综合楼三楼招租项目
(五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路南侧灯星经济发展中心企业综合楼三楼招租项目
(五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1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海易招泉州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
***1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易招泉州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
***11室)
七、其他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灯星经济发展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
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路南侧灯星经济发展中心企业综合楼三楼招
租项目(五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
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路南侧灯星经济发展中心企业综合楼三楼招租
项目(五次招标)
2.项目编号:HCQZ20***-03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租赁面积(m³)最低起租限价(元)/m²/月(不含税)租赁
期限谈判保证金
1 1-1 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路南侧灯星经济发展中心企业综合楼三楼招租项目(五次
招标)1(项)1408.22m²***.5元/m²/月(不含税)15年0
1、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宝洲路南侧。总建筑面积为10012.79m²。总楼层为地下2
层地上13层,本次招租为综合楼三层毛坯层,建筑面积为 1408.22m²。
2.本项目承租对象应为无油烟、不扰民承租人。
3、企业对租赁的综合楼外观,除必要的企业名称等广告外,不得进行外立面改造,企业可
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及需要,在不影响综合楼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综合楼内部进行功能完善
的布局改造,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企业自负。在承租综合楼租赁场所内进行装修(改造)
和设备安装必须报出租方同意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破坏、
改变建筑结构,租赁期满后如企业不再续租,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4、本项目租赁期限是15年(其中装修免租期五个月),中标人与采购人一签定租赁协议后,
即开始计算租赁期及租金。第6年起,每5年在中标价的基础上租金递增5%。
其它方面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招标需求。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
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
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
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
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
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
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兴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
年1月10日17时30分00秒到招标代理处进行报名。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
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投标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月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月10日17时30
分00秒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名表(须含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
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格式自拟)以上2项资料加盖公章前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
未购买或逾期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采购文件售价:300 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
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14日09时30分00秒,地点:海易招
泉州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11室),谈判公告或
更正公告(若有),若二者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
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
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5年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地点海易招泉州交易中心(地址泉
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11室)。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12.采购人:泉州市丰泽区灯星经济发展中心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599***1680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雕艺街3号台青创业园5楼 569室
联系人:***
联系方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泉州市丰泽区灯星经济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丰泽区灯星经济发展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灯星社区
联系人:***
电 话:13599***16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970号星光耀广场15幢***13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8561528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PROJEc
顶目詹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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