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公路公众责任险采购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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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公路公众责任险采购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5年公路公众责任险采购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MY202400038
项目名称:2025年公路公众责任险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0时起至 2025年12月30日24时止,保险期限1年,保险协议每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2)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fjhmycg@163.com)购买谈判文件。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确认函》,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可编制的word版的《领取采购文件确认函》发送至电子邮箱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未办理购买谈判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宁南路1号金港名都A4区27号幢三层(万安社区三楼305)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宁南路1号金港名都A4区27号幢三层(万安社区三楼3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若有不明事宜,请先与我司政府采购部联系,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北路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5年公路公众责任险采购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MY202400038
项目名称:2025年公路公众责任险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00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保险期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1-1 | 公路公众责任保险 | 1项 | *** | 1年 | *** | 1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0时起至 2025年12月30日24时止,保险期限1年,保险协议每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2)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fjhmycg@163.com)购买谈判文件。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确认函》,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可编制的word版的《领取采购文件确认函》发送至电子邮箱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未办理购买谈判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宁南路1号金港名都A4区27号幢三层(万安社区三楼305)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宁南路1号金港名都A4区27号幢三层(万安社区三楼3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若有不明事宜,请先与我司政府采购部联系,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北路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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