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城南镇岐头村至贵岐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城南镇岐头村至贵岐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城南镇岐头村至贵岐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城南镇岐头村至贵岐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XCG2024006
项目名称:城南镇岐头村至贵岐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100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572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0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节能产品: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按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 52 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条件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其他资格条件2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行业属于建筑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于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段内,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按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盖章后以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内(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发邮件huaxia8333dd@163.com(务必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收到邮件审核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接收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响应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6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城南镇岐头村至贵岐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XCG2024006
项目名称:城南镇岐头村至贵岐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100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572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城南镇岐头村至贵岐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 1.00 | ***.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城南镇岐头村至贵岐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 项 | 元 | 405727.00 | 总价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节能产品: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按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 52 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条件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其他资格条件2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行业属于建筑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于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段内,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按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盖章后以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内(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发邮件huaxia8333dd@163.com(务必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收到邮件审核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接收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响应资格。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所投合同包号:1 |
| 报名时间: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6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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