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竞价公告(招标编号:FJRSZ-202406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福建省石狮供水股 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2月17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8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项目编号:FJRSZ-2024060)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1、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 1.2 项目编号:FJRSZ-2024060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00元)
1.4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叁佰伍拾捌元整(¥:123,358.00元)。供应商的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注:本项目单价合计最高限价为123,358.00元(含税)。项目采用竞价方式 确定成交人,如所报单价合计超过项目单价合计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本次 报价仅供确定成交人使用,合同金额为28万元,按实际维修数量与成交单价进 行结算。)
1.4
合同期限:一年(即12个月)或合同期限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28万元(含税)时合同终止。
1.5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内容及要求 数量(年.套)
1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 详见采购要求及附件1 10
1.5.1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1.6服务期限:一年。
1.7交付地点: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1.8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合同有效期一年,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半 年结算一次,共分两次付完。
1.9报价要求:
①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本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运输费、招标代理服 务费、验收及税金等一切完成交易所需的费用以及报价人企业利润、所涉及各
种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②报价包括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包含维修更换控制柜中的小型电气元件、开 关、空开等;水泵电机的机械密封、轴承、电机风扇。泵组的压力变送器、压 力表、止回阀、蝶阀、不锈钢挠性软接头等。
③报价不包括触摸屏、PLC 、模拟量模块、变频器、
电机整机、水泵整机等大件,更换大件另外结算,详见清单。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 企业、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及承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3、网上竞价日程安排
3.1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7时30分
3.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7时30分
3.3 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8时00分
3.4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8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
3.5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时30分至16时00分
4、竞价资格材料
4.1 营业执照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1、供应商需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竞价系统上传,所 有材料上传前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无法退回。请各供应商上传前仔细检查,确认符合竞价 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供应商竞价须知
5.1 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 “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5.2.资格:竞价开始前,竞标供应商必须提前上传竞价资格材料,并按规定缴 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入,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280 0.00元(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竞价保证金缴交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石狮市福狮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 户 行:石狮农商行南洋路支行
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将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报名项目自动生成供应商所 参与竞价项目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 应商应按照所参与竞价项目的竞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等额竞价保证金。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竞价保证金汇入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竞价 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3竞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 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有详细报价函,需加盖公司公 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 任。
5.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本次竞价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 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
5.5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本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测漏服务费、人工、税费、管理 费、测漏工具费、保险费、交通费、代理服务费、验收等一切完成交易所需费 用以及企业利润、所涉及各种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6疑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竞价时间前一天内,以电话、传真、网络方式发送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经采购人核实后应当及时通过电 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文件的澄清、修改。
6、网上竞价规则
6.1竞价时间规定。从竞价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时间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 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6.2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6.3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采用电脑摇号方式随机选定其中的 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7、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国有企业资源交易网发布竞价成交 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价格、报价时间等内 容。竞价失败的,由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国有企业资源交易网网上竞价 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8、成交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1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成交、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竞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担 保金;
8.2因成交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导致成交被依法确认无效;
8.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须于竞价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或使用单 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 交资格,并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10、履约担保金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成交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采购方基本账户,保证金不 计算利息(转入时需备注采购项目名称),该履约保证金在全部项目验收合格 后转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将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退还。
11、付款方式
11.1设备按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数量进行结算,项目安装辅材、安装费均为包干
费用方式,本项目涉及的安装现场实际有需要的项目均应包含在内,甲方不再 支付任何辅材费、安装费。
11.2乙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次性将结 算款项支付至乙方账户。
12、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500元包干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 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户 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泉港分公司
账 号:9550880238286300168
13、供应商在参与采购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应严格落实采购人《福建石狮水 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管理规定,如出现以下 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的,采购人将依据规定对其做出限制:合作商在招投 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的,应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或招标投标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应按 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违约情况对合作商进行限制。
13.1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二十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存在商业贿赂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的事实,经人民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2)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13.2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十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商业贿赂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事实,尚未构 成刑事犯罪的。
(2)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存在利用职权索贿,合 作商未能主动向公司举报的。
13.3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五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经核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2)经核实存在与采购代理单位恶意串通事实的;
(3)在参与水投公司的投标采购活动中,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弄虚作假行为的。
(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的;
13.4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三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2)因中标人自身原因中标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水投公 司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在采购期间不履行合同的。
(3)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停机停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且 约谈后仍无法按要求消除故障,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问题、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水投公司被行政处罚的; (5)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影响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授权资 质认证的取得或造成已授权资质被取消的。
13.5
合作商(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其它主体(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参加 水投公司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被授权人存在以上行为被列入 限制名单的,则:
(1)授权人系专门授权被授权人参与水投公司特定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 动的,原则上授权人应当同时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如授权人的产品及服务 具有特殊、重大的不可替代性,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将该授权人列入限 制名单。
(2)授权人系以区域性经销授权的方式授权被授权人,被授权人据此参加水投 公司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无需被列入限制名 单。但是,授权人对被授权人的不当行为具有一定责任,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 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究同意,可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
单。
14、水投公司人员以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因廉洁问题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属 实的,水投公司有权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解除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 日起与所有涉及业务关系的合作商签订的合同,且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支 付,解除权条款应当在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作出安排。尚未 订立的合同(包括已经中标尚未订立的合同)应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 确定(或重新确定)中标人。
15、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北环路2638号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室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 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95-88550230
附件:1、采购需求内容
2、详细报价单
3、合同范本
4、廉政合同
5、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商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石狮市北环路2638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SOHO13号楼1301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15359376129
电子邮件: 22192953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 竞价公告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项目编号:FJRSZ-
2024060)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1、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
1.2 项目编号:FJRSZ-2024060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00元)
1.4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叁佰伍拾捌元整(¥:123,358.00元)。供应商的含税报价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注:本项目单价合计最高限价为123,358.00元(含税)。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人,如所报
单价合计超过项目单价合计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供确定成交人使用,合同金额
为28万元,按实际维修数量与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1.4
合同期限:一年(即12个月)或合同期限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28万元(含税)时合同终止。
1.5 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内容及要求 | 数量(年.套) |
| 1 |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 | 详见采购要求及附件1 | 10 |
1.5.1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1.6服务期限:一年。
1.7交付地点: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1.8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合同有效期一年,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半年结算一次,
共分两次付完。
1.9报价要求:
①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本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运输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验收及
税金等一切完成交易所需的费用以及报价人企业利润、所涉及各种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②报价包括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包含维修更换控制柜中的小型电气元件、开关、空开等;
水泵电机的机械密封、轴承、电机风扇。泵组的压力变送器、压力表、止回阀、蝶阀、不锈钢挠性
软接头等。
③报价不包括触摸屏、PLC 、模拟量模块、变频器、
电机整机、水泵整机等大件,更换大件另外结算,详见清单。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企业、具
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及承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3、网上竞价日程安排
3.1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7时30分
3.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7时30分
3.3 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8时00分
3.4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8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
3.5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时30分至16时00分
4、竞价资格材料
4.1 营业执照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1、供应商需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竞价系统上传,所有材料上传
前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无法退回。请各供应商上传前仔细检查,确认符合竞价公告中的相
关要求。
5、供应商竞价须知
5.1 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
“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5.2.资格:竞价开始前,竞标供应商必须提前上传竞价资格材料,并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入,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2800.00元(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或项目编号)。
竞价保证金缴交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石狮市福狮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石狮农商行南洋路支行
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将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报名项目自动生成供应商所参与竞价项
目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参与竞价项目的
竞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等额竞价保证金。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竞价保证金汇入
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竞价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3竞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
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有详细报价函,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
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5.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本次竞价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
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
5.5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本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测漏服务费、人工、税费、管理费、测漏工具
费、保险费、交通费、代理服务费、验收等一切完成交易所需费用以及企业利润、所涉及各种风
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6疑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竞价时间前一天内,以电话、传真、网络
方式发送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经采购人核实后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文件的澄
清、修改。
6、网上竞价规则
6.1竞价时间规定。从竞价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时间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供应商
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6.2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
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6.3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
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采用电脑摇号方式随机选定其中的成交候选人
为成交供应商。
7、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国有企业资源交易网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
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价格、报价时间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采购人在
2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国有企业资源交易网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8、成交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1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成交、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
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竞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8.2因成交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导致成交被依法确认无效;
8.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须于竞价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或使用
单位)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10、履约担保金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
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采购方基本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转入时需备注采
购项目名称),该履约保证金在全部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将在验收合格满一
年后无息退还。
11、付款方式
11.1设备按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数量进行结算,项目安装辅材、安装费均为包干费用方式,本项目涉及的安装现场实际有需要的项目均应包含在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辅材费、安装费。
11.2乙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次性将结算款项支付 至乙方账户。
12、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500元包干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 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户 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泉港分公司
账 号:9550880238286300168
13、供应商在参与采购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应严格落实采购人《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合作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管理规定,如出现以下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的,采购人将依据规定对其做出限制:合作商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
投标文件要求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投标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
违约行为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违约情况对合作商进行限制。
13.1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
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二十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存在商业贿赂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的事实,经人民法院判
决为刑事犯罪的。
(2)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13.2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
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十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商业贿赂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事实,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
(2)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存在利用职权索贿,合作商未能主动
向公司举报的。
13.3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
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五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经核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2)经核实存在与采购代理单位恶意串通事实的;
(3)在参与水投公司的投标采购活动中,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的。
(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的;
13.4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
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三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2)因中标人自身原因中标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水投公司签订合同、
或签订合同后在采购期间不履行合同的。
(3)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停机停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且约谈后仍无法
按要求消除故障,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问题、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水投公司被行政处罚的;
(5)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影响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授权资质认证的取得
或造成已授权资质被取消的。
13.5
合作商(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其它主体(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参加水投公司范围内的物资、
材料、服务采购活动,被授权人存在以上行为被列入限制名单的,则:
(1)授权人系专门授权被授权人参与水投公司特定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
授权人应当同时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如授权人的产品及服务具有特殊、重大的不可替代性,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2)授权人系以区域性经销授权的方式授权被授权人,被授权人据此参加水投公司范围内
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无需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授权人对被授权人
的不当行为具有一定责任,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究
同意,可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14、水投公司人员以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因廉洁问题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属实的,水投公
司有权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解除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与所有涉及业务关系的合
作商签订的合同,且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解除权条款应当在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采
购文件中事先作出安排。尚未订立的合同(包括已经中标尚未订立的合同)应在排除受限制合作
商的前提下确定(或重新确定)中标人。
15、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北环路263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95-88550230
附件:1、采购需求内容
2、详细报价单
3、合同范本
4、廉政合同
5、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商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
采购需求内容
为保证石狮管网供水加压系统的运行,确保所服务区域居民的正常用水,提高保障效率,现 将管网加压泵站维护保养巡检的工进行招标委托运维单位实施,对管网供水加压设备进行的清 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及保养性工作等劳务服务。其中调整只限于不改变任何安全性 能参数的调整。
第一条维护保养的供水设备
管网供水加压系统清单中在使用、管理的供水设备提供定期的巡检、维护、保养和紧急 维修服务(按实结算)。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1.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并根据双方约定的维保工作计划有规律地定期对设备进行 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内容,完成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2.及时地更换已损部件和维修服务,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维护保养期限
为保证供水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规范、完整、持续,运维期限一年。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负责供水加压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提供维保期内每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第五条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30分钟内电话反馈,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恢复供水,保证24小时待命服务。
1.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巡检,发现问题,即时处理使设备保持安全、正常工作状态,以提 高该项目的供水稳定性,并最大限度降低能耗。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以最快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3.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基本操作培训;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供水设备仅依靠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设备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6.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本项目不承担内容:
1.所述设备所在泵房的一切翻修、装饰工程及泵房附属设备(如:进、出口总阀门、过滤器、减压阀、倒流防止器、安全泄压阀、排污系统、消防系统、喷淋系统、通风系统等)更换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的工程。
其 它 约 定
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供水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
| 序号 | 保养项目 | 保养内容及要求 | 保养周期 |
| 1 | 泵房设备 | 应急通道、检修通道无障碍物; 2. 泵房内环境温度在0~40°C,设备表面无冷凝水;3. 通风系统有效; 4. 排水系统有效; 5. 照明系统有效; 6. 门窗完好,钥匙专人负责; | 每月 |
| 2 | 振动检查 | 成套设备有无明显振动情况,查找振动源,检查减震设 施; 2. 每台水泵有无明显振动情况,检查减震设施; | 每月 |
| 3 | 噪音检查 | 每台电机有无明显噪音情况; 2. 每台水泵泵腔有无明显噪音情况;3. 其他部件有无明显噪音情况; | 每月 |
| 4 | 温度检查 | 检查电机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2. 检查水泵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3. 检查控制柜内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 每月 |
| 5 | 设备排空 | 设备进口管路高点进行排空气;2. 逐台水泵进行排空气 | 每月 |
| 6 | 两压检查 | 检查市政进口压力不低于市政最低服务压力 2. 检查出口用户端压力在给定范围内,并能保证最不利出 水点的用水需求 3. 检查压力表及压力变送器是否正常 | |
| 7 | 三电检查 | 母线电压检查(相电压、线电压) | |
| | 2. 每台水泵的三相电流检查 3. 变频器的输出电流检查 | |
| 8 | 照明检查 | 1.检查控制系统的照明系统是否有效 | |
| 9 | 泄露检查 | 1.逐一检查每台水泵出口的止回阀是否回水 2.检查设备有无漏水,螺丝有无松动 3.检查其它阀体有无内漏及外漏情况 4.检查机械密封有无漏水情况 | |
| 10 | 1. 功能测试1 2. 3. | 测试控制系统断电复位功能是否正常 2. 测试控制系统手自动功能是否正常 3. 测试控制系统定时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 |
| 11 | 控制柜安全 检查 | 1.检查控制系统各门及门锁的安全性 | |
| 12 | 加润滑脂 | 1.对所有轴承补充润滑脂(免维护轴承除外) | |
| 13 | 1. 2. 参数检查 3. 4. | 检查变频器的参数设置是否合理 2. 检查工控机的参数设置是否合理 3. 记录变频器的运行频率、电流、温度、历史故障 4. 记录工控机的历史故障数据 | 每季度 |
| 14 | 运行数据检 查 | 1.检查高峰时段的进水压力、出水压力、变频频率、变频 电流 | |
| 15 | 1. 转向检查 2. | 手动情况下,逐一检查各台水泵的旋转方向 2. 自动情况下,检查水泵的旋转方向 | |
| 16 | 1. 热继检查 2. | 检查每个热继的设置是否合理 2. 检查每个热继的test键是否有效 | |
| 17 | 中继检查 | 1.使用万用表检查每个中继的线圈、触点是否正常 | |
| 18 | 接触器检查 | 1.检查每个接触器的主触点及辅触点是否正常 | |
| 19 | 线路检查 | 1.检查控制系统的线路有无虚接 | |
| 20 | 散热检查 | 1.测试控制系统的散热系统是否正常 | |
| 21 | 1. 功能测试2 2. | 测试控制系统故障互投功能是否正常 2. 测试控制系统负压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 每半年 |
| 22 | 1. 功能测试3 2. | 测试控制系统加减泵功能是否正常 2. 测试控制系统变频故障功能是否正常 | 每半年 |
石狮供水公司二次加压系统安装位置及型号汇总表
| 编号 | 安装位置 | 设备型号 | 生产厂家 | 主要技术参数 | 采购(安装)日 期 | 备注 | 品牌 |
| 1 | 邱下村 | CR32-4格兰富 | 泉州格力特科 技有限公司 | 流量:32立方米/时扬程:60米 功率:7.5 *2台 | | 需维护 | |
| 2 | 西偏村 | | 北京威派格 | 水泵流量38m³/h,扬程18米,功率4 KW,型号CR45-1,水泵3台 | | 需维护 | |
| 3 | 杆头村 | | 水泵流量24m³/h,扬程13米,功率2 .2KW,型号CR20-2,水泵3台 | | 需维护 |
| 4 | 坑东村 | | 北京威派格 | 水泵流量24m³/h,扬程18米,功率2 .2KW,型号CR20-2,水泵3台 | | 需维护 | |
| 5 | 祥芝祥渔 | CR32-2格兰富 | 北京威派格 | 流量:30m3/h,扬程:33m ,功率:4Kw,4Kw两台; | 调试日期:201 5-9-28 | 需维护,设备编号:1 5060073 | |
| CR15-3格兰富 | 流量:15m3/h,扬程:33m ,功率:3Kw,3Kw一台 |
| 6 | 祥芝祥运 | | 北京威派格 | 流量:132m3/h,扬程:29m,功率:7.5Kw ,7.5Kw三台 | 调试日期:201 5-10-13 | 需维护,祥芝中心小 学内,设备编号:150 60072 | |
| 7 | 世贸外国 语 | | 上海凯泉 | 流量:50m3/h,扬程:26m,功率:5.5Kw ,5.5Kw三台两用一备 | | 需维护2016.8 | |
| 8 | 华山村 | | 上海凯泉 | 流量:26m3/h,扬程:29m,功率:4Kw ,4Kw三台;流量:14m3/h,扬程:29m,功率:3Kw ,3Kw一台 | | 需维护2016.8 | |
| 9 | 花园路 | | 上海凯泉 | 流量:64m3/h,扬程:40m,CR64-2功率:11Kw ,11Kw两台 | | 2019.1 | |
| 10 | 将军山2 | 沿海大通道皇 | 福建安波(威 | Q64,H119,22kw | | 2018安装,有两个高 | |
附件2:
报价单
项目名称: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网二次加压设备运维项目
| 子项目1:日常维护费用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内容及 要求 | 数量 (年.套) | 单价(元/ 年.套)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 公司管网二次加压 设备运维项目 | 详见采购要 求及附件 | 10 | | | |
| 子项目1合计(含税) | |
| 子项目2:更换大配件费用 |
| 配件、材料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品牌 | 单价(元) |
| 变频器 | ACS510-01-09A | | ABB | |
| 变频器 | ACS510-01-012A | | ABB | |
| 变频器 | ACS510-01-017A | | ABB | |
| 变频器 | ACS510-01-025A | | ABB | |
| 变频器 | ACS510-01-031A | | ABB | |
| 变频器控制 面板 | ACS-CP-C510 | | ABB | |
| 变频器 | 6SL3210-5BE23-OUVO(3KW) | | 西门子 | |
| 变频器 | 6SL3210-5BE24-OUVO(4KW) | | 西门子 | |
| 变频器 | 6SL3210-5BE25-5UVO(5.5KW) | | 西门子 | |
| 变频器 | 6SL3210-5BE27-5UVO(7.5KW) | | 西门子 | |
| 变频器 | 6SL3210-5BE31-1UVO(11KW) | | 西门子 | |
| PLC | CPUSR40 | | 西门子 | |
| 模拟量模块 | EMAM04 | | 西门子 | |
| 模拟量模块 | EMAM06 | | 西门子 | |
| 触摸屏 | 7寸 | | WPG/西门子 | |
| 触摸屏 | SMART 1000 IE V3 | | 西门子 | |
| 子项目2单价合计(含税): | |
注:1.以上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运输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验收及税金等一切
完成交易所需的费用以及报价人企业利润、所涉及各种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以上报价包括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包含维修更换控制柜中的小型电气元件、开关、
空开等;水泵电机的机械密封、轴承、电机风扇。泵组的压力变送器、压力表、止回阀、蝶阀
、不锈钢挠性软接头等。
3.子项目1报价不包括触摸屏、PLC 、模拟量模块、变频器、
电机整机、水泵整机等大件,更换大件另外结算,详见子项目2。
4.服务期限:一年。
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
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的询价公告及附件;乙方所有的报价资料;合同附件。
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保证供水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规范、完整、持续,运维期限一年。本次服务负 责:
管网供水加压系统清单中在使用、管理的供水设备提供定期的巡检、维护、保养和紧急 维修服务。
1.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并根据双方约定的维保工作计划有规律地定期对设备 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内容,完成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 养记录。
2.及时地更换已损部件和维修服务,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负责供水加压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提供维保期内每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 理服务。
(二)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30分钟内电话反馈,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恢复供水,保证24小时待命服务。
1.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巡检,发现问题,即时处理使设备保持安全、正常工作状态,以提高该项目的供水稳定性,并最大限度降低能耗。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以最快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3.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基本操作培训;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供水设备仅依靠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 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设备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6.倘若需更换电机整机、水泵整机等大件的,甲方可自行采购提供设备,乙方需配合 更换,费用包含在日常维护费用中,不另外计算。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按照项目预算询价和竞价公告要求进行管网供水加压系
统清单中在使用、管理的供水设备提供定期的巡检、维护、保养和紧急维修服务。
2.服务时间的人工、材料、工具、车辆及其它各种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子项目1:日常维护费用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内容及 要求 | 数量 (年.套) | 单价(元/ 年.套)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 公司管网二次加压 设备运维项目 | 详见采购要 求及附件 | 10 | | | |
| 子项目1合计(含税) | |
| 子项目2:更换配件费用 |
| 配件、材料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品牌 | 单价(元) |
| 变频器 | ACS510-01-09A | | ABB | |
| 变频器 | ACS510-01-012A | | ABB | |
| 变频器 | ACS510-01-017A | | ABB | |
| 变频器 | ACS510-01-025A | | ABB | |
| 变频器 | ACS510-01-031A | | ABB | |
| 变频器控制 面板 | ACS-CP-C510 | | ABB | |
| 变频器 | 6SL3210-5BE23-OUVO(3KW) | | 西门子 | |
| 变频器 | 6SL3210-5BE24-OUVO(4KW) | | 西门子 | |
| 变频器 | 6SL3210-5BE25-5UVO(5.5KW) | | 西门子 | |
| 变频器 | 6SL3210-5BE27-5UVO(7.5KW) | | 西门子 | |
| 变频器 | 6SL3210-5BE31-1UVO(11KW) | | 西门子 | |
| PLC | CPUSR40 | | 西门子 | |
| 模拟量模块 | EMAM04 | | 西门子 | |
| 模拟量模块 | EMAM06 | | 西门子 | |
| 触摸屏 | 7寸 | | WPG/西门子 | |
| 触摸屏 | SMART 1000 IE V3 | | 西门子 | |
| 子项目2单价合计(含税): | |
| 子项目1+子项目2合计: | |
2.
合同价款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拆除费、安装费、高空作业费、安全措施费、税费等
为完成本项目更换安装修缮所需的一切费用。
3.
乙方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按规定为用工人
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并按时支付劳动工资,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
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
4.
在服务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前,乙方在管网供水加压系统清单中在使用、管理的供水设备
提供定期的巡检、维护、保养和紧急维修服务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
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5.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合同单
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五条服务费用结算
1. 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
1.1 合同的原件;
1.2 税务发票原件;
1.3 付款申请表;
1.4 验收、结算凭证。
2. 服务费用支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合同有效期一年,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半年结算一次,共分两次
付完。
第六条服务时间、地点
1.
服务时间:合同有效期一年(即12个月)或合同期限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28万元(含税)时合
同终止。
2. 服务地点:详见石狮供水公司二次加压系统安装位置及型号汇总表。
第七条双方责任
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
同总价1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内
付清。
2.乙方没有按期完成该项目更换安装服务工作的,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扣款1000元;
延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将取消其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
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履约保证金,乙方赔
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1 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3.2 不能按期完成采购安装工作,并造成重大影响;
3.3 不能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
3.4 服务管理工作严重滞后,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
3.5 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3.6 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4.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
。
5.
乙方在服务时间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
造成设备或工具材料的损坏等概由乙方负责。
6.
乙方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用工
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按时支付劳动工资,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
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八条的规定,如果有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
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和无法避免的事件,但不包括任
何一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
同意的情况。
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
受损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釆取合理的方
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石狮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合同双方可以就本合同主要内容以外的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
同意。
3.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595-88552042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石狮市宝盖镇北环路2638号联系地址:
开户银行:石狮市建设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7365 账号:
签订日期: 2024 年月日
签订地点: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4
廉政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为做好
项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项目高效优质,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经济效
益,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
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合作业务领域内的管理规章制度。
(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
违纪行为。
(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
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
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
、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
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供应商、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
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五)
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或
要求、暗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其个人谋取私利。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
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
偿。
(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
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
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
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双方项目合同终止之日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
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5
《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廉洁治企,进一步规范公司材料、物资、服务采购及工程服务相关合作商管理,完 善合作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防控经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投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亦根据语境统称为水投公司)范围内所有的物 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服务相关供应商、服务商等合作商的管理,但《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合作商的管理,应遵循合规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竞争、优胜劣汰原则。
第二章合作商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合作商管理工作,由水投公司物资材料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等工作,其职责主要为:
1.物资材料服务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工程服务以外材料、物资、服务的合
作商工作;
2.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工程服务相关的合作商工作;
3.审议合作商管理相关的制度与评定;
4.审议存在不当行为的合作商违约处理方案,不当行为包括订立的合同存在违约、或对水投公司存在侵权、因合作商的行为导致水投公司遭受第三方索赔,因订立、缔结 合同过程中发生缔约过失行为等;
5.协调解决合作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贯彻落实合作商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应加强供应商、服务商管理,其职责主要为:1.对所有与水投公司产生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服务相关的合作商进行
信息收集。
2.按照依法依规、依照合同约定及招标竞价响应资料/采购文件规定等做好合作商
管理。
3.及时向公司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反馈合作商所供产品质量、服 务质量、交货/服务时效、售后服务等不按合同约定或采购要求的信息。
4.整理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服务相关的合作商的违约行为,提出处理 意见和建议并提交水投公司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议。
5.党群监察部负责收集整理经已确定列入限制名单的合作商信息,并在水投公司进 行通报处理结果。
第三章合作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作商的基本权利
1.对采购活动及合作商管理评价结果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采购职能部门或物资材 料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质疑与投诉;
2.具有向水投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提供产品、服 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3.有权参加水投公司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及工程服务相关的业务等
;
4.向水投公司自荐或推荐相关的优质产品、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等信息。
第七条合作商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部门、产投集团、水投公司等廉政建设 相关规定和制度。
2.严格执行合同、招标竞价响应资料、采购文件的条款,履行合同、招标竞价响应资 料、采购文件的承诺,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3.向公司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水投公司人员在业务往来活动中存在的营 私舞弊、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4.接受水投公司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并积极响应;
5.诚信经营,不以不正当手段竟争;
6.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不正当利益;
7.及时向水投公司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况,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联系方式变更
等。
8.工作时间之外,原则上不得单独接洽水投公司负责工程、采购等相关人员,如特 殊情况,应提前报经公司同意。
第四章合作商限制
第八条
合作商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竞价响应资料要求的,应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竞价响应资料承担相应责任;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违约情况对合作商进行限制。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 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二十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存在商业贿赂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的事实,经人民 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2.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 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十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商业贿赂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事实,尚未构成刑事
犯罪的。
2.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存在利用职权索贿,合作商未 能主动向公司举报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 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五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经核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2.经核实存在与采购代理单位恶意串通事实的;
3.在参与水投公司的投标采购活动中,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弄虚作假 行为的。
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 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三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因乙方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2.因乙方自身原因成交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水投公司签订合 同、或签订合同后在采购期间不履行合同的。
3.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停机停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且约谈后
仍无法按要求消除故障,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问题、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水投公司被行政处罚的;
5.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影响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授权资质认证 的取得或造成已授权资质被取消的。
第十三条
合作商(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其它主体(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参加水投公司范围内的 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被授权人存在以上行为被列入限制名单的,则:
(一)授权人系专门授权被授权人参与水投公司特定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应当同时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如授权人的产品及服务具有特殊、重大 的不可替代性,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二)授权人系以区域性经销授权的方式授权被授权人,被授权人据此参加水投公司 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无需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授权 人对被授权人的不当行为具有一定责任,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 后,报水投公司研究同意,可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第十四条
水投公司人员以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因廉洁问题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属实的,水投公 司有权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解除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与所有涉及业务关 系的合作商签订的合同,且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解除权条款应当在合同、招 标竞价响应资料及采购文件中事先作出安排。尚未订立的合同(包括已经成交尚未订立 的合同)应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确定(或重新确定)乙方。
第五章合作商管理纪律及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水投公司党群监察部履行对供应商管理活动的监督,其职责主要为:1.监督采购职能部门对合作商的管理工作;
2.监督所有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管理相关的合作商业务活动中对供 应商的限制;
3.监督和查纠合作商管理中存在违反公司管理办法的行为;
4.随时审阅、审查、监督所有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的采购文件及配套档案,及工程管理相关的资料、档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就依法必须招标投标项目对限制或者排斥 潜在乙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水投公司物资材料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材料物资服务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狮水投〔2
021〕1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