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颐村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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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新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仓山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颐村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颐村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新颐村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颐村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新颐村股份经济 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源村财,招标人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新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 州仓山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 元,K值为:10 %,发包价32983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新颐村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内容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及施工图纸,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为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 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为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的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 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贰级 级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 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 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 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 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 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 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 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它详招标文件。。
级。 目)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 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7 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仟元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2 月 17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 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新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550号金建小区34座102-103单元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仓山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126号,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新颐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550号金建小区34座102-103单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仓山分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126号一楼 联系电话: 4008705191、0591-83565120
2 招标公告附件 福 州 仓 山 城 建 工 程 管 理 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限 公 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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