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沙县区皇榜路新村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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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沙县区皇榜路新村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沙县区皇榜路新村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皇榜路新村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 委以沙发改〔2024〕基字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 措,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皇榜路新村周边。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建安造价约278.086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区皇榜路新村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全过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 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直至保修期结束。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78.0861万元;
2.5 监理服务费:可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及结 合市场行情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工程暂按建安造价278.0861万元人民币的1.8%作为监理服务费用报 价的基础,即人民币5.0055万元。最终具体按本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后总造价为基数计取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
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 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 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 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 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 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 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 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 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 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 相关法律责任。⑤投标人如有与招标人及相关联企业有存在法律纠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2月0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8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沙县区金陵路东侧城市之星一幢2层)购买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已包含其他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 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 16日上午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地址:沙县区金陵路东侧城市之星一幢2层)。
7.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 府凤岗街道办事处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李纲西路30号,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区金陵路东侧城市之星一幢2层,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648460018@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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