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市图书馆一楼活动室及7#卫生间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市图书馆一楼活动室及7#卫生间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事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市图书馆一楼活动室及7#卫生间改造工程(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市图书馆一楼活动室及7#卫生间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Q[2024]CS-039-1号
项目名称:市图书馆一楼活动室及7#卫生间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258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215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 “第三章 格式补充”),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按附件中的《承诺函》格式提供,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注: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关于资质证书自动延期的有关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邮件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号1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号1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及申领方式:
详见公告附件内容。
2、报名费转账信息如下:
开户名: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滨支行
账 号:1299 1010 0100 8005 8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事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1东侧第8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华荣路48号3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市图书馆一楼活动室及7#卫生间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Q[2024]CS-039-1号
项目名称:市图书馆一楼活动室及7#卫生间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258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215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保证金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市图书馆一楼活动室及7#卫生间改造工程(二次) | 1.00 | ***.48 | 项 | 2000.00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 “第三章 格式补充”),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按附件中的《承诺函》格式提供,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注: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关于资质证书自动延期的有关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邮件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号1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号1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及申领方式:
详见公告附件内容。
2、报名费转账信息如下:
开户名: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滨支行
账 号:1299 1010 0100 8005 8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事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1东侧第8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华荣路48号3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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