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鼎市民族中学学生公寓寝室墙面整改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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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福鼎市民族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鼎市民族中学学生公寓寝室墙面整改修缮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福鼎市民族中学学生公寓寝室墙面整改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鼎市桐城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宏骏[2024]招第FD010号
项目名称:福鼎市民族中学学生公寓寝室墙面整改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976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76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保证金
1
1-1
福鼎市民族中学学生公寓寝室墙面整改修缮工程
1项
***

***
1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谈判小组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鼎市桐城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
方式:通过现场方式购买的,请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盖章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市桐城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桐城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桐城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邀请谈判项目,邀请以下单位参与投标:   福建宁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拓展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其他未受邀请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转账账户
开户名称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银行账号

133010100100326094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提交方式为:现金转账(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投标人以现金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资格投标文件里附上转账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民族中学     
地址:福鼎市玉晖路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万辉嘉园5栋4梯11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邮箱:4674386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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