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建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部分设备升级更新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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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建瓯市城东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百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建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部分设备升级更新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建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部分设备升级更新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BDC-采202403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建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部分设备升级更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元,招标人为建瓯市城东工业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部分设备升级更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建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部分设备升级更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
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应按响应文
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
采购文件载明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
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
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
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
五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8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
由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需要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请将公司营业执
照原件扫描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
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邮件至1969187032@qq.com, 并电汇相应的金额到采购招标
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采购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本
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电子方式(PDF)发售,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
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采购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7号佳祥大厦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7号佳祥大厦四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城东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建瓯市永和路1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9608956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百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7号佳祥大厦四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9691870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δ\\;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5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建瓯市城东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建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部分设备升级更新采购项且(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
建百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建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部分设备升级更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DC-采202403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5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 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 1 | 建瓯市城东污水处 理厂一期部分设备 升级更新采购项目 | 1 | ***.0 0 | 项 | 工业 | 否 |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
| 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按响应文 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规 定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标 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载明的名称及行业 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 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 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 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 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 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 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 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米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
要求,详见竟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
14:30:00至17:30:00(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福建百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7
号佳祥大厦四楼】。
7.3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
理。需要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请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联
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邮件至1969187032@qq.com, 并电
汇相应的金额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采购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15280
754097)。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电子方式(PDF)发售,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
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
在供应商投标。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上午09:30:00。
9、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
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09日上午09:30:00, 递交至福建百丹诚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7号佳祥大厦四楼】。
1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建瓯市城东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建瓯市永和路18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福建百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7号佳祥大厦四楼
联系人:***
联系方法:***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X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百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A.JAEX |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 |
| 银行账号:1406040809600370305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 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 、合同包:***)的商保证金”。 3、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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