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大院修缮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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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大院修缮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大院修缮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大院修缮提升改造项 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建融招字第052号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大院修缮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融建设管理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大院修缮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山南路266号。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328.57平方米。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大院修缮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 2.5.1设计范内容:①深化方案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平面布局方案及建筑原施工图纸,对平面布局方案进行完善及优 化,逐轮对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完善,直至通过招标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包含一至六层 室内装修设计、给排水、电气等专业工程)的设计方案。 ②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 2.5.2施工内容:建筑装饰(包含一至六层室内装修设计、给排水、电气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内容,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 有工程的施工内容。 2.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防按国家规范要求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3.3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6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 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独 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 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贰个。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其它要求: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 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
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 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北京时 间,下同),到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本招标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应持 本人身份证原件、收款收据原件和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万元;
7.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参照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 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
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山南路266号 电话: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0591-83794450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名: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 帐号: 693613401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鼓楼支行 监督部门: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电话: 0597-87956110 |
2 招标公告附件
王 晖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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