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招标结果】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莆田市华航交通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350301]FZHJ[TP]2024001-1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的采购项目):
服务类(莆田市华航交通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成交价按差额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的费率为1.5%。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账号:140501010960016881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2、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按闽财购函(2017)64号执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的采购项目:0.90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审查,叁家投标人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均符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山村本店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西街道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1#6层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声明函.zip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莆田市华航交通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大众路745号 | 660,380.00元 |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的采购项目:***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的采购项目):
服务类(莆田市华航交通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公共安全服务 | 9座以上中大型客车及大型车辆交通违法拖移 | 莆田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0,120.00 |
| 1-2 | 公共安全服务 | 9座以上中大型客车及大型车辆交通事故拖移 | 莆田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0,120.00 |
| 1-3 | 公共安全服务 | 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交通违法拖移 | 莆田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14,810.00 |
| 1-4 | 公共安全服务 | 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交通事故拖移 | 莆田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05,020.00 |
| 1-5 | 公共安全服务 | 二轮车交通违法拖移 | 莆田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58,025.00 |
| 1-6 | 公共安全服务 | 二轮车交通事故拖移 | 莆田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21,275.00 |
| 1-7 | 公共安全服务 | 三轮车交通违法拖移 | 莆田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76,110.00 |
| 1-8 | 公共安全服务 | 三轮车交通事故拖移 | 莆田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64,9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潘清杭 |
| 评审专家: | 黃秀芳 、 王山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成交价按差额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的费率为1.5%。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账号:140501010960016881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2、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按闽财购函(2017)64号执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的采购项目:0.90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审查,叁家投标人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均符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山村本店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西街道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1#6层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声明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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