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益性公墓(三期开发)(设计)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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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福生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益性公墓(三期开发)(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益性公墓(三期开发)(设计)(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益性公墓(三期开发)(设计)标段招标 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格式)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福生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ZHZB2024028(招标编号)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益性公墓(三期 开发)(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生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争 取财政补助)(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益性公墓(三期开发)(设计);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白青乡与平原镇交界处,白青乡垄底山附近。东面紧邻苏平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要针对留白部分约50000平方米左右进行设计,其中分为3个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合葬墓穴不 少于20000穴,以及相应生态葬、道路、景观、绿化及安装工程。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64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总规方案调整、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和施工期间的指 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2.5.2. 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道路、景观、绿化及安装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道路、景观、绿化及安装工程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 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 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 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从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楼7 |
层)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 -12-13 10: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
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
表处(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随行易交易(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委
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
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8. 费用
8.1. 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9.44万元(包干价)。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平潭城发集团公众号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生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5#楼,邮编:3504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
|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7层,邮编:350400; 电话:***,邮箱:769983116@qq.com; 联系人:***。 公司名称: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号:8111 3010 1290 0409 564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16层 联系电话:0591-38380518 |
2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pdf
廖 木 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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