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福建创意文旅推介短剧编排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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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建创意文旅推介短剧编排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福建创意文旅推介短剧编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沙县城市之星一幢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HSZB2024039
项目名称:福建创意文旅推介短剧编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资格承诺函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询价通知书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沙县城市之星一幢2层)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沙县城市之星一幢2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沙县城市之星一幢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影剧院五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城市之星一幢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福建创意文旅推介短剧编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沙县城市之星一幢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HSZB2024039
项目名称:福建创意文旅推介短剧编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主要要求 |
| 1 | 福建创意文旅推介短剧编排项目 | 1.00 | ***.00 | 项 | 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资格承诺函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询价通知书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沙县城市之星一幢2层)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沙县城市之星一幢2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沙县城市之星一幢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影剧院五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城市之星一幢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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