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晋江直属库1#-22#仓配电柜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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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晋江直属库1#-22#仓配电柜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晋江直属库1#-22#仓配电柜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匠一招<2024>064号-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晋江直属库1#-22#仓配电柜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O万元; 境外资 金0万元;自筹资金61.6375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O,招标人为福 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控制价为 ***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晋江直属库1#-22#仓配电柜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晋江直属库1#-22#仓配电柜改造项目(重新招标))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 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5、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 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中标人 不得发生违规转包、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 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 楼)(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 楼开标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 楼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晋江直属库1#-22#仓配电柜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晋江直属库,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 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晋江直属库1#-22#仓配电柜 改造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安装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务院第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合格标准,同时满足《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72-2016))《粮油仓库工程验收规 程(LS/T8008-2010)》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专业验 收和顺利送电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送)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 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中标人 不得发生违规转包、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 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提 交地点为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开标 大厅);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应持(1)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本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 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 建造师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缺少其中一项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 达指定地点或者投标材料密封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 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http://lsj.fujian.gov.cn)、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fjcbl.com/)及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5层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联系人:余青、郭晨飙 电 话:***。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福建粮食大厦 电话:0591-8772313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5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三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915488138@qq.com 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日僭(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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