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市文物局福州琉球史迹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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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文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琉球史迹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福州琉球史迹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楼8层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CS)-2024-008
项目名称:福州琉球史迹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楼8层801室)
方式:本项目无需到现场购买标书,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购表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并将公对公转款凭证一同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15305917991@163.com电子邮箱,邮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供应商在发送登记表后应联系代理机构负责人发放磋商文件定稿。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首山支行
银行账号:100057655130010001
注: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公对公转账方式向采购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购买磋商文件费用和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文物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0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楼8层8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福州琉球史迹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楼8层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CS)-2024-008
项目名称:福州琉球史迹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琉球史迹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 | 1.00 | 1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楼8层801室)
方式:本项目无需到现场购买标书,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购表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并将公对公转款凭证一同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15305917991@163.com电子邮箱,邮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供应商在发送登记表后应联系代理机构负责人发放磋商文件定稿。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首山支行
银行账号:100057655130010001
注: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公对公转账方式向采购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购买磋商文件费用和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文物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0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楼8层8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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