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承检机构抽检质量飞行检查及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承检机构抽检质量飞行检查及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承检机构抽检质量飞行检查及验收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承检机构抽检质量飞行检查及验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M-[CS]-2024043
项目名称: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承检机构抽检质量飞行检查及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 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 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①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须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邮件方式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须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上述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将转账底单复印件或截图及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帐户信息(购买标书费用、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牛山支行账 号:420880440045
2、电子邮箱:fjjmzb@163.com
3、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导致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名称需与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供应商应详细审查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街昙石山西大道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2层
联系方式:叶闽松、陈娜、毛思雨、陈敏艳、唐庆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闽松、陈娜、毛思雨、陈敏艳、唐庆霖
电 话: ***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承检机构抽检质量飞行检查及验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M-[CS]-2024043
项目名称: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承检机构抽检质量飞行检查及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食品承检机构抽检质量飞行检查及验收 | 1(项) | ***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 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 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①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须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邮件方式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须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上述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将转账底单复印件或截图及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帐户信息(购买标书费用、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牛山支行账 号:420880440045
2、电子邮箱:fjjmzb@163.com
3、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导致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名称需与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供应商应详细审查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街昙石山西大道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2层
联系方式:叶闽松、陈娜、毛思雨、陈敏艳、唐庆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闽松、陈娜、毛思雨、陈敏艳、唐庆霖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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