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泰县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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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33620241107
项目名称:永泰县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4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节能产品按本询价通知书规定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按本询价通知书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通知,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则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方式:(1)直接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2)远程获取采购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fjthzb@163.com),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0591-87878462-800或者0591-87623955)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 (3)报名费转账账户信息: 账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檀先生***
联系方式: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泗洲路1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33620241107
项目名称:永泰县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4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项目 | 1.00 | 170,000.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节能产品按本询价通知书规定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按本询价通知书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通知,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则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方式:(1)直接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2)远程获取采购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fjthzb@163.com),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0591-87878462-800或者0591-87623955)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 (3)报名费转账账户信息: 账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
银行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询价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檀先生***
联系方式: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泗洲路1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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