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粉综合服务用房项目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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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龙岩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石粉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龙岩市博纳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粉综合服务用房项目澄清、修改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石粉综合服务用房项目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020801100460001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要求的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 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施工员:3人,其中土建施工员:2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4、安全员:2(须附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人
二、原招标文件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2.2.1 预付款的支付修改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发包人在开工后7天内支付并一次性汇入承包人基本开户行账户。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进度款的100%逐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49235529元,其中暂列金额2087697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1150000元 ,甲供材料费0元;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等材料均以本次发布的为准(2024年11月08日发布)。
本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石粉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博纳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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