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2024年霞浦县环境空气污染源排查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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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霞浦县环境空气污染源排查监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4年霞浦县环境空气污染源排查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M(CS)202422
项目名称:2024年霞浦县环境空气污染源排查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 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0817;开户名: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_tongmeng@163.com)。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93-2077998、15060277816;fj_tongmeng@163.com
2024年霞浦县环境空气污染源排查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M(CS)202422
项目名称:2024年霞浦县环境空气污染源排查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 ***元 | 29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 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0817;开户名: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_tongmeng@163.com)。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93-2077998、15060277816;fj_tongm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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