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执法执勤交通保障服务商务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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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执法执勤交通保障服务商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执法执勤交通保障服务商务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MTY2400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执法执勤交通保障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国网电动汽车服务(
厦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执法执勤交通保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执法执勤交通保障服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四层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四层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2号国网江头基地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四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6735891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阵杠凤(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执法执勤交通保障服务商
务谈判公告
编号:XMTY24007
一、谈判信息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拟采用商务谈判方式,开展执
法执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工作。
二、谈判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并在谈判当日将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后带至谈判现场:
1、应答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
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应答人应具备不少于2项车辆
租赁或车辆服务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
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应答人应提供不少于47辆驻点分时专车(车辆存放地点及数量以
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需提供承诺函。
4、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
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
提供)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报告;
5、其他要求:
3
(1)应答人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
生骗取成交,无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商务谈判。
(3)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的。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与我公司本次车辆转租项目,请
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下午17:30之前,将《商务谈判邀
请函回函》(格式详附件)发至邮箱673589144@qq.com. 未在规定时间
或未按格式要求提交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
2、谈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四层厦门天
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纸质应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
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
予受理。
五、推荐成交方式
本次谈判评选方法采用最低价成交法(最终报价金额最低者推荐成
交)。 截至应答截止时间后,如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或经评审有效的
应答人少于3家,则本项目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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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商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2号国网江头基地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四层
联系人:*** 电话: ***
备注:
1、应答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1.5%计取,不
足1000元的按1000计,封顶4000元。成交单位应在收到缴费逋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代
理服务费汇至指定账户。
采购单位: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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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谈判邀请函回函
采购单位:
现就贵公司 项目商务谈判邀请函的函复如下:
我公司有意向参加贵公司本次商务谈判。母项夕
特此函复。
公司名称: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6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商务谈判会议,并递交相关资料。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单位:
职务:
公司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日期:
7
具备不少于47辆驻点分时专车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方具备不少于47辆驻点分时专车,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8
报价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平台用车驻点车辆单价 最高限价(元/公里) | 折扣率 | 含税应答报价( 元/公里) |
1 | 平台用车驻点车辆 | 1. 8 | H% I | |
备注: 1 1、平台用车驻点单价计程(里程费)报价中,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对不超过1.8元/公里的( 里程费)进行报价。 00203100 2、平台用车驻点车辆使用时长费0.5元/分钟为固定收费。 |
注:含税应答报价=平台用车驻点车辆单价最高限价*折扣率。
公司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
9
附件:
服务类技术规范书
项 目名
称: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执法执勤交通保障服
务项目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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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执法执勤交通保障服务项
目。
二、项目内容与要求
1、生产车辆运输服务需求清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年)) | /收费限价 |
1 | 平台用车驻点车辆、平台用车网约 车 | 130.00 | 一驻点单价计程(里程费) :1.8元/公里 |
备注: 1、平台用车驻点单价计程(里程费)报价中,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对不超过1.8元/公里的(里程费)进行 报价。 2、平台用车驻点车辆使用时长费0.5元/分钟为固定收费。 |
2、项目实施要求
(1)应答人应为车辆投保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含代收车
船税)、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
抢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
险按实际价值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150万;车上人员责
任险按每座10万元投保。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投保的,发生保险事
故时,应当比照保险公司保险赔付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发生出险事宜后,采购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
保护现场,同时通知应答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应答人办理相关
理赔手续。若逾期报案、逾期提供交通管理部门证明等因采购人原
因导致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保险拒赔,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
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3)属于采购人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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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保险限额外的赔偿责任。属于采购人与第三方共同责任发生交
通事故造成损失的,根据交警等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由采购人与第三方按照责任认定比例分别负责。属于第三方责任发
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应答人向该第三方追偿,采购人应当提
供相应协助。第三方未承担(或未全部承担)超出保险限额外的赔偿
责任及其他情况导致的保险以外的责任,涉及车辆部分由供应商向
第三方进行追责,涉及人员部分由采购人向第三方进行追责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供应商先行垫付,采购人应
当将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交通事故损失费等所涉及的票据原件、
交管部门责任认定书原件送交供应商,由供应商与保险公司办理相
关理赔手续。因采购人原因导致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该损失由采
购人承担。
(5)如车辆被盗抢、报废或非因采购人原因的损毁灭失的,保
险公司赔付后,赔付不足部分由供应商承担。
(6)采购人应当对服务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
任,及时、主动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缴纳因交通违法导致的不限于
罚款等费用,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供应商。
3、应答人的资质及车辆要求
(1)应答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应答人应具备不少于2
项车辆租赁或车辆服务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
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应答人应提供不少于47辆驻点分时专车(车辆存放地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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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
(4)应答人应负责车辆自然损坏的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实时
道路救援、车辆定期保养检修及安全检查等。
(5)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影响到正常服务的,应答人应另行
调度安排(响应时间在72小时内),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使用车辆服务
正常;
(6)应答人确保为采购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
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及采购人的声誉;
(7)应答人应负责车辆清洁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并随车配置
慢充枪线;
(8)因车辆自然损耗以及车辆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
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9)如采购人在服务期间需要增补(减少)驻点车辆,应答人
应在5日内完成配合,后续增补的驻点车辆,其费用结算标准与成交
结算单价保持一致。
三、服务期限及合同签订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届满时,成交人的服务质量符合
采购人需求,则与成交人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原合同与延续
合同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
四、结算付款方式
(1)应答人以报价折扣形式进行报价。本项目为纸质化报
价,报价时各应答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人报价折扣,响应文
件报价一览表中须备注报价折扣。未按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及折
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折扣及折扣计算时,四舍五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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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数点后2位数。只作为驻点车辆使用费(里程费)和最高限价
的报价折扣依据;
(2)实际采购单价(签订合同单价):实际采购单价=最
高单价限价*折扣率。(计算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
(3)结算金额=实际采购单价*实际数量。
(4)本项目若合同期限届满或服务期内累计结算金额达成
交总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5)本次采购为国内采购,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6)应答人应充分考虑交货期间成本上涨的风险,且该项
风险费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投标报价为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服
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费用:设备、车辆维修费、运输费、保险费、人员调度、调
试费、验收费、培训费、技术支持费、税金、售后服务以及采
购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各应答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并充分
考虑市场、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自行核算成本报价,如有遗
漏部分将不再进行增补。
(7)应答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
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采购
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
(8)应答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机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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