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业银行福州地区定制化数据中心机房租赁采购项目的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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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兴业银行福州地区定制化数据中心机房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兴业银行福州地区定制化数据中心机房租赁采购项目
的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
一 质疑问题回复:
问题1:第 6 章 投标文件格式 5、合同条件应答表
事实依据:投标文件未附合同条件,对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5、合同条件应答表无法响应。
请求:取消5、合同条件应答表
回答:取消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5、合同条件应答表。
问题2:招标文件首页封面中的招标编号与第4页中的招标编号不一致,请贵单位明确以哪个编号为准。
回答: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首页封面中的为准。
问题3: “首期投产交付机房楼 1-2 层”描述存在疑议
事实依据:第 5 章 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相关技术要一、采购内容(一)招标采购内容第二段“首期投产交付机房楼1-2 层”,机房楼 1-2 层可理解为“数量上的1层或2层”,也可理解为“楼层号第1层和第2层”
请求:请明确机房楼 1-2 层的准确含义,是否连续楼层还是隔开楼层。
回答:首期投产交付机房楼1-2层主要指的是首期投产的服务器机柜所在的楼层是位于定制化楼第1层与第2层,以及支撑上述服务器机柜运行所需的电气、暖通等机房基础设施所在的楼层。
问题4: 设计方案及图纸
事实依据:P53,投标方需要在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上述IT负载相关的详细电气计算 书,设计方案及图纸,供招标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项目建设
P59,投标方需要在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上述暖通负荷相关的详细计算书,设计方案及图纸,供招标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项目建设。上述要求未明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供时间。
请求:请明确设计方案及图纸是本次投标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
回答:设计方案及图纸是在中标后开展设计工作时再提供。
问题5: 机柜数没有明确
事实依据:启用机柜数和备用机柜数没有明确,投标人报价没有依据。
请求:请明确启用机柜数和备用机柜数数量。
回答:15年预估启用机柜数量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300
400
540
710
900
1160
1430
1717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备注一:上述表格以2000个8kW的机柜,IT设备总用电量16000kW为例,实际应根据定制化数据中心楼宇的IT设备总用电量等比例折算;
备注二:上述启用机柜数量仅为预估数,招标方不对启用机柜数和备用机柜数作出承诺,每个结算周期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不保底;
备注三:首期启用的机柜位于楼宇的1、2层,后续根据招标方的上架进度分批启用3、4层,后续启用的楼层以及范围在招标方入驻后,机柜使用过程中会预先与中标方进行确认,并留足建设时间。
问题6:招标文件中第5章的“二、技术需求-(二)IT 机 柜需求”中,虽有明确机柜的数量及功率,但未明确具体的机柜上架计划,造成无法精准测算项目成本,对潜在投标人存在不利的因素,请招标人补充机柜上架的计划表:
回答:详见问题5回答。
问题7:招标文件中第5章的“一、采购内容-(二)交付 要求及服务期限”中的第3条“合同签订后,每三年可就租赁单价重新 开展商务谈判,租赁单价原则上不高于上期合作价格,根据合作情况与 价格谈判情况选择续租或退租。”该要求存在对潜在投标人存在不合理的条款,具体理由如下:
(1)招标方要求重新谈判后的租赁单价原则上不高于上期合作价 格。考虑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十五年,在项目服务期限内变量因素较多, 有可能出现电费价格变动、人力成本增加等情况,请招标人在重新商务谈判时,考虑当年市场因素,允许重新谈判后的租赁单价高于上期合作价格的情况。
(2)招标方要求每三年可就租赁单价重新开展商务谈判,根据合作情况与价格谈判情况选择续租或退租,无法保障潜在投标人的利益。 请招标人补充续租和退租对应合作情况和价格谈判情况的具体说明;
回答:无不合理条款,请投标人综合评估各项成本及项目需求后报价。
问题8:招标文件第2节投标须知和附件13.投标价格中的13.3.投标人所报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市场物价波动等因素而进行调整。
澄清事项的基本事实1:针对“投标人所报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市场物价波动等因素而进行调整”的内容存在异议,未对合同履行期间市场物价波动的参照依据和标准,以及所涵盖的可调整的价格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建议招标人针对本项给出明确具体的澄清和说明。
相关请求及主张1:建议招标方修改、明确“投标人所报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市场物价波动等因素而进行调整”的条款。
回答:本项目租赁单价相关约定以招标文件第5章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约定与第5章不一致的,以第5章为准内容为准。
问题8澄清内容2:招标文件第5章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一、采购内容(二)交付要求及服务期限中的3.服务期限为自招标方首批设备搬迁到租赁机房后加电之日起十五年,招标方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十五年框架合同。合同签订后,每三年可就租赁单价重新开展商务谈判,租赁单价原则上不高于上期合作价格,根据合作情况与价格谈判情况选择续租或退租。
合同执行期限,如遇机房租赁市场价格下行,招标方保有要求中标人下调租赁价格的权利,具体下调价格可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澄清事项的基本事实:针对“服务期限为自招标方首批设备搬迁到租赁机房后加电之日起十五年,招标方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十五年框架合同。合同签订后,每三年可就租赁单价重新开展商务谈判,租赁单价原则上不高于上期合作价格,根据合作情况与价格谈判情况选择续租或退租”的内容存在异议,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框架合同的十五年服务期限,中标人也需要按十五年为周期建设投入、提供服务的,而在招标文件中又载明每三年可就租赁单价重新开展商务谈判,招标人可根据合作情况与价格谈判情况选择续租或退租,一方面,文字表述存在前后矛盾,框架合同本身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招投标活动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另一方面,对于三年后的合作签约期限和报价标准也不明确,不利于投标人评估报价,建议招标人针对本项给出明确具体的澄清和说明。
相关请求及主张2:建议招标方将“服务期限为自招标方首批设备搬迁到租赁机房后加电之日起十五年,招标方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十五年框架合同。合同签订后,每三年可就租赁单价重新开展商务谈判,租赁单价原则上不高于上期合作价格,根据合作情况与价格谈判情况选择续租或退租”修改为:“服务期限为自招标方首批设备搬迁到租赁机房后加电之日起十五年,招标方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十五年框架合同。合同签订后,每三年可就租赁单价重新开展商务谈判,租赁单价原则上不高于上期合作价格。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前,租赁单价仍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回答:上述条款不矛盾。请投标人综合评估项目需求后报价。(另,招标文件P36,“合同执行期限”修正为“合同执行期间”。)
问题8:招标方未在在招标书中明确合同签订的十五年期间每一年的机柜需求数量、上架进度及标的物。
澄清事项的基本事实3:本项目招标方需求占用整栋IDC机楼,但机柜上架进度和标的物不明确,存在占用机楼后长期空置的可能,招标文件未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若无法提供机柜数量、上架进度及标的物的需求,我司无依据测算项目收入,无法给出报价。
相关请求及主张3:需要招标方在招标书中明确合同签订的十五年期间每一年的机柜需求数量、上架进度及标的物。我司将根据需求数量计划进行项目成本测算。
回答:详见问题5回答。
问题9:招标文件第5章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一、采购内容(三)对服务资源和服务内容的要求中的2.场地相关产权与证书“投标方提供的机房场地应有自主产权,产权剩余时间不少于15年,且能覆盖与本行签订的合同时间范围;机房需取得政府消防验收部门出具的机房所在数据中心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给招标方定制楼宇使用的当量值2万吨,等价值5万吨标煤以上(上下浮动25%以内)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国网福州市电力公司函复供电方案通知单;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上述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方式提供,其中节能审查批复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须承诺在项目交付使用前提供。)”
澄清事项的基本事实4:针对“投标方需提供国网福州市电力公司函复供电方案通知单”的内容存在异议,我司数据中心已具备完善的供电系统,高压供电工程从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均未收到《福州市电力公司函复供电方案通知单》。国网公司已给我司开具《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和《高压供用电合同》。请招标方澄清《高压供用电合同》、《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能否代替《福州市电力公司函复供电方案通知单》。
相关请求及主张4:投标方需提供国网福州市电力公司函复供电方案通知单;建议修改为投标方需提供《高压供用电合同》或《国网公司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或《电力公司函复供电方案通知单》。
回答:招标方认可《高压供用电合同》或《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可以代替《福州供电公司函复供电方案通知单》。
二.补充通知
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场地相关产权与证书资料:
(1)投标方提供的机房场地应有自主产权,产权剩余时间不少于15年,且能覆盖与本行签订的合同时间范围;(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3)福州供电公司函复供电方案通知单或《高压供用电合同》或《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上述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1)若以上材料主体为投标人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以上材料放入招标文件第6章资格商务文件中。
    2.本项目补充通知(1)“如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出具总公司对对本项目的授权”,修改为:“如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出具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或总公司授权”
 
招   标   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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