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连江基地招待所日常易耗品、日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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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连江基地招待所日常易耗品、日用品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连江基地招待所
日常易耗品、日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我司因开展业务需要,需采购一批日常易耗品、日用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连江基地招待所日常易耗品、日用品采购。
2.项目控制价
控制总价:10万元(含税,合同期内中标人在配送日常易耗品及日用品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合同金额,若累计配送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应立即停止供货,并及时反馈招标人。若造成超额配送,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物品名称、数量、控制单价及规格参数等其它要求详见《2024年连江基地日常易耗品、日用品清单及采购要求》(附件1),报价单价超控制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采用A4规格纸编制,一式二份。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
(一)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附件2);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附件3);
5.现场看样确认表(附件4),未进行现场样品确认进行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5一致,加盖公章),以人民币结算。
四、评标办法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备注: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时应充分考虑项目潜在风险,中标人应完全响应《2024年连江基地日常易耗品、日用品清单及采购要求》(附件1)中的全部内容,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二)货物质量要求
1.因招标人无法准确描述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单中列明的规格型号的产品参数做为最低技术要求,请投标人以此为参考进行单价报价。
2.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正品且与订单一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4.中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采用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其中包装应适合远程运输,并能防潮、防冻、防震、防锈,不致因上述原因出现任何损坏,中标人应对包装不妥造成的锈蚀及其它损失承担责任。包装材料应采用可回收材料并确保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从次日起算)12个月(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国家有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招标人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及时予以调换或维修。
六、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服务期内若中标人出现三次及以上未按时将货特送达指定地点、指定位置,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4.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经查实,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七、交货与付款
1.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分批下单,交货期为招标人下达订单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福州市连江县国优北路118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连江实训基地)。
3.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据实分批结算方式签订合同。中标人货物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实际应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付清款项。
八、现场看样时间
1.现场看样时间:2024年11月6-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2.现场看样地点:福州市连江县国优北路118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连江实训基地)。
3.现场看样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859851911。
备注:非看样时间段,招标人有权不予现场看样。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创业路5号久策大厦B座10楼,邮编:350108);
3.联系人:吴女士(18695737557);
4.监督电话:郭先生(0591-87278512),邮箱fjla_zjb@126.com。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送达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议当面递交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
日常易耗品、日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我司因开展业务需要,需采购一批日常易耗品、日用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连江基地招待所日常易耗品、日用品采购。
2.项目控制价
控制总价:10万元(含税,合同期内中标人在配送日常易耗品及日用品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合同金额,若累计配送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应立即停止供货,并及时反馈招标人。若造成超额配送,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物品名称、数量、控制单价及规格参数等其它要求详见《2024年连江基地日常易耗品、日用品清单及采购要求》(附件1),报价单价超控制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采用A4规格纸编制,一式二份。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
(一)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附件2);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附件3);
5.现场看样确认表(附件4),未进行现场样品确认进行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5一致,加盖公章),以人民币结算。
四、评标办法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备注: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时应充分考虑项目潜在风险,中标人应完全响应《2024年连江基地日常易耗品、日用品清单及采购要求》(附件1)中的全部内容,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二)货物质量要求
1.因招标人无法准确描述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单中列明的规格型号的产品参数做为最低技术要求,请投标人以此为参考进行单价报价。
2.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正品且与订单一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4.中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采用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其中包装应适合远程运输,并能防潮、防冻、防震、防锈,不致因上述原因出现任何损坏,中标人应对包装不妥造成的锈蚀及其它损失承担责任。包装材料应采用可回收材料并确保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从次日起算)12个月(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国家有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招标人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及时予以调换或维修。
六、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服务期内若中标人出现三次及以上未按时将货特送达指定地点、指定位置,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4.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经查实,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七、交货与付款
1.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分批下单,交货期为招标人下达订单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福州市连江县国优北路118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连江实训基地)。
3.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据实分批结算方式签订合同。中标人货物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实际应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付清款项。
八、现场看样时间
1.现场看样时间:2024年11月6-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2.现场看样地点:福州市连江县国优北路118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连江实训基地)。
3.现场看样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859851911。
备注:非看样时间段,招标人有权不予现场看样。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创业路5号久策大厦B座10楼,邮编:350108);
3.联系人:吴女士(18695737557);
4.监督电话:郭先生(0591-87278512),邮箱fjla_zjb@126.com。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送达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议当面递交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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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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